上海,夏老爹跟前妻离婚时,拆迁款200万,分配了100万给了前妻跟女儿,自己留下

芹姐说法 2025-11-10 16:40:00

上海,夏老爹跟前妻离婚时,拆迁款200万,分配了100万给了前妻跟女儿,自己留下100万存款。前妻撺掇女儿,一定要把夏老爹的100万也监管起来,否则他就会分给叔伯他们。夏老爹女儿假借“父亲患有精神病”为由,申请作为父亲监护人,直接掌控了夏老爹的银行卡,时不时就来转走老人家的退休金跟部分存款。 夏老爹的兄弟觉得,作为女儿,这样的控制欲太过分,决定帮夏老爹上诉。澎湃新闻客户端11月9日报道了这则新闻。经过审理,撤销了夏女士的监护权,还夏老爹一个自由。夏老爹称:恢复自由身可真好! 如今的夏老爹,自己一个人租住了一间单身公寓,环境优雅,人身自由;吃饭逛街、随意消费,想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而这样的生活,曾经距离夏老爹却非常遥远。 几年前,夏老爹患有精神疾病,因为当时正在跟自己的前妻打离婚官司。离婚之后,夏老爹恍恍惚惚,再次被鉴定为精神障碍。 当时夏老爹手里有200万拆迁款,其中,100万被分给了前妻跟女儿。离婚之后,前妻对这100万还是念念不忘,一直撺掇女儿,要想办法弄到手。 女儿想起自己的父亲,被鉴定为精神障碍,她就以此为由,向相关部门申请监护夏老爹,自此,夏老爹就成为了限制民事行为人,一切的行动都要在女儿的监护下进行。 再后来,夏老爹发现,自己银行卡里的钱,时不时就会被转走。去银行一查询,工作人员指出,被夏某某(老爹的女儿)给取走了,包括一年的退休金跟7万块存款。 夏老爹非常火大,得亏100万拆迁款存的定期,要是也在银行卡里,估计早就被女儿给转走了。他找到女儿,询问这是怎么回事。 而女儿却说:“要是不转走,说不定就会被叔叔伯伯给转走了。我这样也是为你好,你想要用,就找我要。” 当下夏老爹就提出,那你就给我啊,我要用钱。但是,钱进了女儿口袋里,夏老爹一分钱也没要回来。 夏老爹将这件事告诉给了自己兄弟,他们也都很恼火,这不就是欺负老实人嘛!叔伯们一合计,决定将夏女士给上诉了。 在审理的时候,工作人员发现,夏老爹的意志非常清醒,而且逻辑思维正常,就考虑帮助夏老爹再次做一下精神鉴定。 经过鉴定之后,发现夏老爹思维很清晰,精神状态也非常好,完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于是就撤销了其女儿夏女士的监管。同时也认为,夏老爹不需要任何监护人,他可以为自己的所有行为做主。 夏老爹的女儿很不相信这个结果,甚至申请了鉴定人出庭作证。最后,也确定了这个事实,夏老爹女儿也再没有其他反驳的理由了。 “摆脱了前妻跟女儿的控制,我现在终于是一个自由人了!”庭审结果宣判之后,夏老爹非常开心,他说,以后可以跟正常人一样生活,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1.老年人老了,脑子不清楚了,或者有精神障碍,被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之后,是否需要申请监护人?哪些人可以申请成为老人家的监护人?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老人因为精神障碍、失智等原因无法辨认或者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时,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则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申请成为指定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一般为:配偶、父母、子女、兄、姐等近亲属,只有当配偶、子女、父母不存在时,兄、姐才可以考虑被成为监护人。 本案中,面对女儿不正确的监护权,考虑到女儿就是想要监护自己的百万存款,如果老人家想要更换监护人,则可以考虑让自己的兄弟来成为监护人。 2.老人明明没有精神障碍,但是女儿为了侵占其名下财产、处分老人的钱财,给老人申请精神证明,导致老人家人身受限,女儿也不给钱花,女儿的行为是否合规呢? 根据《刑法》规定,如果子女为了占有财产利益,轻故意错误宣告父母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企图限制老人的人身自由,强制对老人进行精神控制,这个行为可能构成侵占罪。 本案中的老人,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要求再次进行精神鉴定,对老人家的民事行为能力重新评估,以纠正之前错误的宣告。最后,也终于可以撤销不称职的监护人资格,保护了老人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不顾念亲情、不为老人家的晚年幸福着想,一心只考虑到老人家的财产,这样的子女就有些过分了。看完这则案例,大家都作何感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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