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秒试戴金镯被索赔千元:商家“碰瓷式维权”何时休? 广东某金店内,一位母亲带着孩子选购金镯,在营业员全程注视下,孩子试戴了一只空心足金手镯。不到10秒后取下,营业员突然指着镯子大喊“变形了”,张口索赔1000元,甚至扬言“不赔别想走”。母亲当场反驳:“镯子大得能晃荡,根本没碰到孩子手腕!”民警到场后也哭笑不得:“试戴是正常消费行为,哪有不让试戴的道理?”这场闹剧被路人拍下发到网上,迅速引爆舆论,网友集体吐槽:“这哪是卖金镯,分明是‘碰瓷’!” 商家“脆弱”金镯背后的套路:用“易损”当挡箭牌 类似事件并非孤例。去年某法院审理的案例中,一位消费者试戴空心金镯时因手指用力捏变形,被判赔偿80%损失。但法院同时明确:金店作为专业经营者,有义务提前告知商品特性、协助佩戴,若未尽到谨慎义务,需自担20%责任。反观广东这起事件,营业员全程盯着试戴过程却未提醒“轻拿轻放”,反而等取下后才“突然发现”变形,这种“事后诸葛亮”的操作,很难不让人怀疑是“设局索赔”。 更讽刺的是,商家所谓的“千元损失”往往经不起推敲。黄金饰品变形后,通常可通过整形修复恢复原状,工费不过几百元;即便无法修复,按金料回收价计算,损失也远低于索赔金额。商家故意夸大损失,本质是利用消费者“怕麻烦”的心理,将正常消费风险转嫁给顾客。这种“碰瓷式维权”,不仅违背商业诚信,更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不是“软柿子”:法律撑腰拒绝“被套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规定。金店若想避免纠纷,本应主动在显著位置提示“试戴需谨慎”,或提供专业协助,而非默认消费者“自担风险”。更不能以“限制人身自由”威胁赔偿——民警到场后指出“不让试戴就提前告知”,一针见血点破了商家的逻辑漏洞:既然允许试戴,就该承担商品正常损耗的风险。 这起事件中,母亲的选择值得点赞:面对无理索赔,她没有选择“花钱消灾”,而是果断报警,用法律维护权益。现实中,许多消费者因“怕麻烦”或“不懂法”,被迫接受不合理赔偿,反而助长了商家的嚣张气焰。只有更多人像这位母亲一样“较真”,才能让“碰瓷式维权”失去市场。 评论区等你发声:你遇到过“试戴陷阱”吗? 金店的“易损”金镯,撕开了某些商家“重利益、轻服务”的遮羞布。消费不是“闯关游戏”,消费者更不该为商家的疏忽买单。下次遇到类似情况,你会选择沉默妥协,还是硬气维权?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经历或看法——你的每一次发声,都是在为更公平的消费环境助力! (案例来源:头条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