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事论事哈!社区书记是在下班后在家喝点酒,因为工作积极想快点解决问题,都快晚上12点了还跑去协调,结果被停职!有点冤!
作为一个成都人,我必须承认这事儿确实是那个“自律委员会”做得不妥,必须严肃处理!
但是吧,社区书记因为“饮酒”被停职,还是觉得有点矫枉过正了……
各位看看情况通报这个时间线:
11月13日,李书记从下午14点(工作时间内)到达和平小屋进行调解;
双方一直调解到了晚上21点;
这是不是超工作时间了?人家李书记怎么说至少也加班三个多小时了吧(按照晚上6点下班计算)。
在这之后,李书记在非工作时间回家吃饭喝了点酒,大概喝到了晚上23点多(下班时间在家喝酒没什么问题吧)
李某刚开始喝酒之前,肯定没想过几个小时后,还会带着 一身酒气去和平小屋继续协调,所以便放开了喝,喝了三个小时左右。
到了23点多,可能是想尽快解决问题,也不否认或许是酒精上头,李某随即决定再次去和平小区,此时时间就到了23点29分。
如此一来,一身酒气自然是闻得到,加上双方协调还是不太顺畅,导致和平小屋创建者之一的钟某某质疑……
目前,“饮酒社区书记”李某已经被停职。
说老实话,一开始在不知道这条时间线的时候,笔者以为这位书记是在工作时间内喝了酒,醉醺醺的跑去解决问题!那可就离大谱了……
可是现如今看来,人家是加班三小时后,晚上9点多回家吃饭喝了点酒。
如果不是解决问题心切,他完全可以等到第二天上班之后再去协调嘛,不至于23点多还跑去和平小屋啊,其实还是责任心在那里,并非故意带着酒气去……
所以哦,觉得书记有一点点的冤!这个处理有一点点的重,各位觉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