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农商行为489名员工购置工作服,预算需要178.2万元,大家十分吃惊:为何要花这么多钱?要知道,2024年该行同样为员工采购工作服,仅花费114.2万元,且两次均为同一家公司中标。为何仅一年时间,采购费用就增加了几十万元?对此,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暂不予以回复。 2025年11月11日,湖北黄冈某县农商行发出通告,说明该行有489名员工,要为他们购置工作服。经过前期招标,某服装公司中标,将以178.2万元的中标价签订合同。 通告中明确,合同签订三日内,对方需派人到指定地点为员工量尺寸,量尺工作须在七日内完成,服装制作及交货须在40天内完成。 大家看到公告后产生疑问:为489名员工采购工作服,为何要花费178.2万元? 有人仔细核算:按总金额分摊,人均3644元。若一年按冬、夏、春秋三季计算,每季4套服装,全年共12套,每套平摊下来303元。 若以此价格计算,不算过于昂贵,但结合银行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实际情况——春秋和夏季服装,每套价格看似不超过200元;冬季服装若为羽绒服,价格可能偏高。 但总体而言,价格高低关键取决于冬季服装的品类:若因室内开空调,冬季仅配备类似“二四八月”穿的稍厚服装,那么采购资金大概率有结余;若每人都配备厚羽绒服,这个价格则基本合理。 随后,有相关人员查询了该银行前几年的服装采购情况: 2024年,服装采购价为114.2万元;2022年中标价为68.3万元。不过2022年采用分类别招标(服装、鞋子、裙子分开招标),该服饰公司仅中标其中一个类别,当年6家中标公司的总金额为326.5万元。 由此可见,2025年178.2万元的采购价,相较于2022年的总中标金额,反而低了不少。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中标的这家公司,已先后三次为该银行提供服装:2024年和2025年均为独家中标,2022年也中标了其中一个类别。 这一情况其实并不奇怪,长期合作后双方较为熟悉,对方若适当让利,自然更容易再次达成合作。 关键在于,有网友发现该银行的企业信息显示,今年10月,该行因信贷管理不审慎导致贷款被挪用,被黄冈金融管理局罚款100万元。 原本大家认为,178.2万元为489名员工采购工作服,若冬季确实配备了羽绒服,价格不算离谱。但结合该行此前因信贷管理问题被处罚的情况,大家难免产生顾虑: 信贷管理不审慎的问题,是否会延伸到采购领域? 对此,该银行工作人员表示暂不予以回复,网友们则表示将持续关注,期待后续相关公告。 若采购过程确实存在违规问题,相关责任人知法犯法,必将面临法律的处罚。 抱歉,之前的回复未精准把握“基于你的核心条理,用法律条文支撑并提炼更凝练解读”的需求!重新调整,每条均以你的核心观点为基础,先引法条,再结合文中事实给出更精简的结论,避免重复原文表述: 一、2024-2025年采购价一年内上涨约64万,若未充分说明涨价理由(如服装品类、材质升级等)、未保障充分竞争,可能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涉嫌规避招标或暗箱操作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本事件中,同一家服装公司连续中标,涨价64万未释因,若缺乏充分竞争,直接违反公平原则,涉嫌规避招标或暗箱操作。 二、结合该行此前因信贷管理不审慎被罚款的情况,若采购中存在利益输送、虚报价格等行为,相关责任人需承担保护国有资产不力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十四条及《刑法》相关规定,国企人员需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禁利益输送。 本事件中,农商行若采购存在虚报价格等行为,责任人需担国有资产保护不力责任,情节严重可涉刑事犯罪。 三、员工工作服采购金额达178.2万元,属于重大采购事项,该行应主动公开采购的具体明细(如服装品类、单价、涨价理由、招标过程等),而非仅以“暂不予以回复”应对公众疑问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办法》,银行需披露重大经营事项。 本事件中,178.2万元采购属重大事项,该行仅以“暂不回复”回应,未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侵犯公众知情权。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待?素材来源于封面新闻,2025年11月14日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