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46岁女子未婚未育,父母双亡,没有任何亲人,她突然头晕,同事们送她到了医院,医院发现,女子是脑出血,需要立刻进行手术,可手术需要签字,女子叫来远亲,远亲为人厚道,立刻赶来签字,并垫付了30000元手术费,谁知女子病重昏迷,住进重症监护室,医药费21万,远亲付不起,远亲去找律师,律师:远亲没法继承财产,不能用女子财产抵扣医药费,亲戚崩溃…… 蒋女士已经46岁,她没有结婚,更没有生子,自从父母去世,她就独自一个人生活。 年纪小的时候,她身体健康,又是独身,生活中非常清净,无忧无虑,可是岁月流转,转眼就人到了中年。 10月14号这天,她清晨起床,突然感觉到天旋地转,她立刻向公司请假,说自己头晕,此时此刻,她动都动不了了。 同事们知道了情况,立刻上门就去看她,谁知一看发现,女子情况不容乐观,同事立刻把她送进了医院。 医生对她进行了一系列的检查,谁知结果一出,蒋女士病情沉重,是脑出血,必须马上就做手术。 可医院手术必须要有家属的签字,蒋女士孤身一人,她的身边没有任何的亲人。 她恍惚之间,想起来自己有一位远房亲戚吴先生,吴先生和她过年时才能见上一面。 可此时此刻,蒋女士已经顾不得许多,赶紧联系吴先生来给她签字。 吴先生接到电话,不由分说,立刻就到了医院,他给蒋女士把字签了,看着医生将她推进了手术室。 手术费用需要30000元,吴先生和蒋女士的公司,一起给她垫付了这笔钱。 吴先生为人厚道,他和蒋女士只是远亲属关系。 这个关系说来话长,蒋女士的父亲,是吴先生爷爷的姐姐的儿子。 平时他们并没有来往,就在逢年过节时才能见上一次。 蒋女士的情况,吴先生也了解,她没结婚,无儿无女。 蒋女士的父母也早已经过世,她还有个姑姑,一直居住在兰州生活。 可她的姑姑,今年4月份的时候也去世了,她的舅舅则是在30多岁就离开了人世。 因此来说,在蒋女士身边,没有任何的亲人,吴先生也是出于远亲之间的情谊,这才赶来给她签字。 原以为做完手术,蒋女士就能康复,谁知蒋女士做完手术之后,病情反复,之后又查出有烟雾病。 随着时间的推移,蒋女士越发的病重,她神志不清,只能待在重症监护室里,每天靠呼吸机维持着生命。 截止到11月11号这天,医药费已经花了21万,而且每天以5000~五千10000元往上递增,医院让吴先生继续缴费。 吴先生哪里有这么多钱,他扛不住了,赶忙去找律师咨询。 谁知律师告诉他了实情,蒋女士和他只是远亲属关系,他并不是吴女士的法定继承人。 如果蒋女士的病情继续加重,吴先生是没有办法用蒋女士的财产来抵扣他垫付的医疗费。 而像蒋女士这种单身人士,他们无父无母,无配偶孩子,按道理来说,应该由他们所在社区的居委来当她的监护人。 吴先生听完之后,马不停蹄,立刻去找街道和居委求助,居委向警方申请,查询蒋女士有没有其他的近亲属。 但是截止目前,还在查询之中。 他们曾经联系到了蒋女士兰州姑姑家的孩子,看他们谁愿意承担蒋女士的监护人。 可是表亲属也不算是近亲属,而且姑姑家孩子们都在兰州,他们也都有着各自的工作和生活,是否有人愿意来照顾蒋女士,还得再等他们的答复。 居委联系了蒋女士存钱的银行,还联系了她的保险公司,蒋女士曾经买过重疾险,居委愿意帮她代签手续。 居委希望保险公司能够先把赔付款的钱打到医院账户,可保险公司拒绝,保险认为,居委并没有签字的权利。 居委也是想尽了办法,可依旧是四处碰壁后,他们决定,最后只能通过法院走流程。 这流程就是,必须先申请宣告蒋女士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之后再指定她的监护人。 可惜,等这一套流程走完,蒋女士的病情又不知道会如何,不结婚就真的好吗?这事需要引起警觉。 《民法典》第1127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吴先生作为远亲,不在法定继承顺序内,所以律师称其无法继承遗产、不能直接用蒋女士财产抵扣医药费是合法的。 但吴先生垫付了手术费,这属于无因管理产生的债权,他可在蒋女士有财产的情况下,通过诉讼向其监护人主张返还。 若蒋女士不幸离世,吴先生也可凭垫付凭证,主张在遗产分配前优先清偿其垫付的费用,而非以继承人身份继承遗产抵扣。 该规定既明确了法定继承的边界,也保障了垫付人的合法债权,避免善良助人者蒙受损失。 蒋女士昏迷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且无配偶、父母子女等第一、二顺位监护人,表亲等也非近亲属。 居委作为有关组织,需要先向法院申请宣告蒋女士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再依法指定监护人。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关注@王哥说法 多学法律少吃亏!



along2131
我也是高龄单身,我已经想好了,等年龄再老一些,就随身带张卡片,上书“本人自愿放弃抢救”
用户10xxx73 回复 11-16 09:58
到时候医院抢救的时候,怎么证明这是你自己写的放弃抢救?最好就是立一个遗嘱,提前写明放弃抢救。
忠信陈永钦 回复 11-16 10:28
你的三毛钱财产让谁继承?
不知江月待何人
这说明法律对这种问题考虑不祥,出现具体问题,法律部门应该尽快给出解决办法,不能等问题集中出现,再考虑,不能太滞后!
冥月松间照清泉尸上流 回复 11-16 09:43
没有后代民政局接手,垫付的接手的民政局在范围内需偿还
人与孜然和谐相处 回复 11-16 09:37
没有继承人房子财产归民政部[滑稽笑]所以现在归民政部负责,应该有社区出面,
Cry
在西方,远亲也可以继承,按血缘排序而已。
天若有情天亦老
所以,有谁能理清楚蒋女士跟吴先生俩人到底是什么关系?
冇须有型 回复 11-16 10:26
表叔
用户10xxx73 回复 11-16 10:00
两人的父亲是表兄弟。
生死由命
这个吴先生真是一个好人,已经尽力了。[点赞][点赞][点赞],对了,什么是烟雾病,第一次听说。[滑稽笑][滑稽笑]
登山望海 回复 11-16 09:11
就是血管细的像雾一样
用户10xxx92
马上找个人登记结婚就好了
用户15xxx17 回复 11-16 09:57
你这脑袋真好使,病人昏迷状态懂吗?
用户10xxx73 回复 11-16 10:00
都已经昏迷不醒了,怎么结婚?民政局都通不过。
用户10xxx09
该死的保险公司
rubizhou
保险公司,呵呵
用户10xxx57
迟早都得死,怎么都是死
孤独的漫游者
不结婚就该想到会有这个下场
李东承
感觉表亲和居委会还是有温度计[点赞]
教 主
这样的事情以后可能还会不断发生、、、、、、
将军
老铁们,你们看看保险公司
东方
估计是年轻的时候,挑三拣四,慢慢成了剩女,毒鸡汤喝多了的后果,所以要顺其自然。该结婚的时候要找个合适的,不然老了什么时候死了,都没人知道
用户10xxx51
这保险公司就踏马等着人死把钱装自己兜里
pk128
这就是无儿无女的后果
江河源
年轻时的潇洒 换来 最终的孤独
青龙城城主
保险公司是最大的问题!
用户10xxx73
医院的人道主义到哪里去了
用户15xxx69
法律是维护社会安定的,不会为任何人服务的,
用户10xxx89
我来签吧[滑稽笑]
觉乐
自取灭亡之人,懒得理
黑衣
结不起啊。。。结了又离婚很难受
用户14xxx92
姑婆的儿子,表叔,怎么说远亲,有血缘关系的
ILNBA
她没有存款没有银行卡吗?没钱就放弃治疗啊
cj
确实,遗产无继承人,国家就可以拿走,这人病重了,跟国家就没关系?这是啥道理???
夕阳余晖
医院赚大了。
麓城
选择一辈子单身就要有孤独终老不怕死的准备,别到时候装可怜,为选择无条件买单吧
颜枫
法律不完善,任重道远啊!
用户11xxx04
所以所谓的保险都是在你没事的时候才管用
用户16xxx38
祸害别人。不结婚就是违背了自然规律。既然违背了自然规律。就应该受到惩罚。如果没有继承人死后一切财产归国家所有。
用户17xxx13 回复 11-16 09:21
结婚有的祸害了孩子,我前同事也是突发脑出血进了ICU,一直昏迷不醒,老婆体弱多病无工作,一个孩子念大学,一个念高中,家里根本没钱,我在水滴筹上看见后捐了两次款,后来不知道怎样,他的孩子不知道有没有辍学,没钱把孩子也连累了。
稻草人
还是社保靠谱呀,什么重疾百万医疗统统都是假货
冇须有型
保险公司最无良
0594
不用救了。
Anzai
姑婆的孙女,是有点远[哭笑不得]
阿牛
不婚不育快活上半生,下半辈子遇到任何困难都别抱怨了。
蒙启艾
保险公司的信誉[鼓掌]
荼糜
先甜后苦,苦到死
霸道的温柔V5
法不容情有些时候确实超出了人性!
混江龙
保险公司邪魅一笑,然后落井下石...
cq2023
手术为什么不能自己签字?找个陪护就好
不再犹豫
那些单身万岁,放飞自我,自由万岁的出来看看,毒鸡汤喝多了,这个还好有同事看到送医院,如果没有看到可能在出租屋臭了才发现,,,,
用户95xxx72
人是生的,法律是死的,本身法律是人定的,象这问题,事情明确,先要拿死者的部分遗产抵垫付医药费,多出另作处理[doge]
给你十年
保险公司和银行正在捂住嘴笑……
默、漠、蓦然
这一家得多惨啊!
用户10xxx51
game over
wvwvxll
保险条款已经生效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还在拖延……这保险的意义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