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刘慧出差期间被客户强制猥亵,虽侵权人获刑,自己也获评工伤,可公司却以病假按事假处理拖欠薪资,7个月仅给400余元。无奈之下,刘慧提交劳动仲裁申请。 刘慧(化名)拿到刑事判决书后,便着手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可这一过程并不顺利,杭州没有专门的精神类鉴定机构,这给工伤认定带来了难题。 人社局工作人员没有退缩,他们参考首例相关案例,积极推进鉴定工作。 经过一番努力,最终确认刘慧的精神损伤属于工伤。 这一结果,让刘慧看到了维权的一丝曙光。 说起刘慧的遭遇,还得回到2025年1月13日。 那天,33岁的她随公司总经理去湖州出差,当晚聚餐时,大家喝了不少酒。 席间,男性同事们不断说着荤段子,刘慧作为唯一的女性,感到十分不适,她实在不堪忍受,便提前回了房间。 回到房间后,刘慧身心疲惫,没有反锁房门就躺下了。 谁能想到,凌晨时分,客户金某以物品遗落为由,骗得房卡进入了她的房间,并对她进行了猥亵。 刘慧从睡梦中惊醒,惊恐万分,立刻报了警。 民警介入调查,证据确凿,金某最终获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 这一判决,让刘慧感到一丝安慰,可她内心的创伤却难以抚平。 案发后,刘慧患上了严重的心理疾病,整日精神恍惚,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 公司得知此事后,态度却让人心寒。 在刘慧无法复工的这段时间,公司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怀和帮助,反而提出不合理的补偿方案,让她辞职。 刘慧觉得自己在工作中遭遇了这样的伤害,公司不仅不维护她,还想甩包袱,她坚决拒绝了公司的要求。 可公司并没有就此罢休,他们把刘慧的病假按事假审批。 这意味着,刘慧在病假期间拿不到应有的病假工资。 7个月过去了,公司仅仅给她发放了400余元。 这点钱,对于需要治疗心理疾病的刘慧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 员工在工作期间遭遇了这样的伤害,公司难道不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吗? 公司这种做法,是不是太缺乏人情味了? 从法律层面来说,员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公司有义务保障其基本的生活和医疗费用。可这家公司却置法律和道德于不顾,实在让人气愤。 面对公司的种种刁难,刘慧没有选择忍气吞声。 11月14日,她提交了劳动仲裁申请,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司把刘慧的病假按事假审批,导致她7个月仅获400余元,公司这种做法,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呢? 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刘慧因工作期间遭受客户猥亵,患上严重心理疾病,这属于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符合享受医疗期的条件。在医疗期内,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公司把病假当事假处理,是不是在故意逃避支付病假工资的责任呢? 公司这种做法,明显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保障刘慧在医疗期内的权益。 从实际情况看,刘慧7个月仅拿到400余元,这远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公司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刘慧的合法权益。 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有义务保障员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 在刘慧遭受工作伤害后,公司不仅没有给予关怀和帮助,反而采取这种不合理手段,实在是违背了法律规定和道德准则。 所以,从法律层面来说,公司把刘慧病假按事假审批的做法是违法的。 刘慧有权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要求公司补发病假工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前,公司还没有对刘慧的仲裁申请做出回应。 刘慧已经获得了工伤认定,接下来要核算停工留薪期的时长以及相应的费用。 如果和公司协商不成,刘慧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关键是要准备好费用依据等材料。 在这场维权中,刘慧不仅要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痛苦,还要应对公司的刁难和法律程序。但她没有放弃,她坚信法律会给她一个公正的结果。 公司在员工因工作遭受伤害后,不仅没有履行应有的责任,反而采取不合理的手段损害员工利益。 希望刘慧能早日拿到应得的赔偿,也希望这样的事件不再发生,让每一个职场人都能在安全、公平的环境中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