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算是把“叶公好龙”这个词儿给琢磨透了。 主角,就是我老公。 猫,他能爱到什么份上?邻居白送一只,他扭头就跑。 你都想象不到他有多“爱”。 手机里养了一整个动物园的猫,什么猫打架,狗挠墙,他看得比谁都起劲,笑得跟个二百斤的孩子。 网名都叫“猫哥”。 路上看见个流浪的,恨不得当场跪下叫主子,又是拍照又是录像,小心翼翼地伸手去摸人家脑袋,那叫一个温柔。 我寻思这感情都到这儿了,邻居正好有小猫送,天时地利人和啊。 我就问他,要不咱养一只? 你猜他怎么说? 他说,万一……以后咱们自驾游,带着不方便。 我当时就想笑。 哥,你那自驾游的计划,比我桌上这盆绿萝发芽还慢。 说白了,他爱的不是猫。 他爱的是那个不用他铲屎、不用他花钱、永远活泼可爱、活在屏幕里的“电子猫”。 他爱的,是那个“爱猫”的标签,是那种蹲在路边抚摸流浪猫时,觉得自己特有爱心的人设。 真要把一个活生生的小生命,连同它的吃喝拉撒、生老病死一起交到他手上,他就怂了。 这世上,喜欢又不肯负责的“叶公”太多了,龙真的不够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