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钱你必须还!”法庭上,46岁的老周拍着桌子,对面26岁的小陈却一脸不屑:“是她自愿给的,凭啥还?”这场闹剧的起因,要从半年前那家灯红酒绿的KTV说起。 那天,40岁的王姐跟着朋友去KTV放松,一眼就看上了在那工作的小陈。小伙子26岁,长相帅气,嘴又甜,王姐顿时动了心思。借着酒劲,她主动上前搭话,张口就说自己是单身,还当场给小陈转了1216块,笑着说“初次见面的小小心意”。 小陈见对方出手大方,也没多想,乐呵呵收下了钱。一来二去,两人渐渐熟络,很快就发展成了情人关系,经常偷偷在出租屋幽会。王姐对小陈更是大方,名牌手表、新款手机说买就买,平时零花钱也是几千几千地给,半年下来,前前后后花了8万多。小陈呢,一边享受着王姐的付出,一边配合着她“单身”的谎言。 纸终究包不住火。老周偶然发现妻子手机里的暧昧信息和大额转账记录,追问之下,王姐才支支吾吾说了实话。得知妻子不仅出轨,还为外面的小伙花了这么多钱,老周气得浑身发抖,当即找到小陈,要求他把8万多块钱还回来。 “钱是你老婆自愿给我的,又不是我抢的,我凭啥还?”小陈一口回绝,觉得老周是无理取闹。双方争执不下,老周气不过,直接把小陈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这8万多元的“不当得利”。 法庭上,老周拿出了妻子的转账记录、消费凭证,愤怒地说:“这钱是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她瞒着我给别的男人花钱,就是转移财产,小陈明知她可能有家庭还接受,就该退钱!” 小陈却辩解:“她一直说自己是单身,我根本不知道她已婚,这些钱是她主动赠予的,属于我的合法所得。”王姐作为第三人出庭,也承认是自己主动追求小陈,钱都是自愿给的,和小陈无关。 那么,法院最终会怎么判呢?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姐在婚姻存续期间,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小陈,该行为损害了老周的合法权益,且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赠予。不过,考虑到王姐是主动赠予,小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并非恶意骗取,最终判决小陈返还其中的5万元,其余部分视为王姐个人过错造成的损失,不予返还。 这个判决一出,网友们议论纷纷。有人觉得“该还!花别人老公的钱养情人,凭啥不还?”也有人说“王姐自己也有责任,判还5万挺合理”。 这场闹剧,说到底还是王姐的一时冲动惹出来的。婚姻里最忌讳的就是背叛和欺骗,一时的新鲜感,不仅伤了夫妻感情,还惹来一身官司,实在得不偿失。而小陈的经历也提醒大家,面对不明来源的“好处”,还是多留个心眼为好。 情感纠纷 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