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女子在一栋公寓开酒店,从3楼到6楼都装修了房间,生意一直不错。谁知,二楼突然开了一家KTV,24小时营业,噪音不断,搞得3楼的顾客纷纷投诉。女子不干了,找到KTV老板讨要说法,KTV老板承诺每天支付女子500元,包下3楼的5个房间。可对方只支付了5个月,共支付了6万多,然后就不支付了。女子给KTV老板打电话不接,微信也不回。无奈之下,她通过媒体联系上了老板,对方却委屈的说:音响等设备也已整改了,自己也找专业人检测了,KTV噪音在35分贝,是合格的。女子却说:30分贝以上就是噪音。 王女士在一栋公寓楼里开了家酒店,占了3到6楼,前期装修没少投钱,好在客源稳定。 然而,就在生意越来越好转的时候,二楼突然开了家KTV,她的酒店彻受到了影响。 KTV 24小时营业,不分白天黑夜地唱,从早上唱到晚上,再从晚上唱到第二天早上,2音响的震音穿透楼板,楼上酒店房间里的客人根本没法休息, 受影响最大的是3楼的8个房间,客人投诉不断,纷纷抱怨噪音太大睡不着觉,甚至有顾客反映,KTV凌晨四点多还在蹦迪,吵得要命。先后找王女士退房退款。 眼看着酒店生意受到影响,王女士不淡定了。 她赶紧拿分贝仪测过了一下,这不测不知道,一测吓一跳,白天9点多,噪音就有42到46分贝,到了晚上更是厉害,难怪客人客人都住不下去了。 这下王女士犯起愁来,3楼的房间影响最大,线下卖不出去,网上更不敢挂,天天空着房,装修得好好的房间,只能空着。 今年5月10日,王女士找到KTV的老板李先生讨要说法, 出乎意料的是,李先生没有逃避责任,表示以每天500块钱的价格,相当于按5间房的费用,补偿酒店的损失。 前几个月,李先生都还按时转账,可从10月10号之后,就再也没转过钱了。 她多次联系李先生,可对方电话也不接,微信也不回。 王女士很气愤,当初的协议里写得明明白白,可现却不履行,人还玩起了消失。 王女士又试图联系KTV的另一位老板,可对方提起皮球,让王女士找李先生,坚称这事不归他管。 王女士算看明白了,这俩老板就是晒着她,可是自己的生意不能拖着啊,房间就这么闲置着也不是办法。 一气之下,她联系上了媒体,曝光此事。 王女士眼泪汪汪的对记者说,公寓楼根本不能开KTV,公寓是用来居住的,24小时营业的KTV是不合规。 随后,记者在网上一查,这家KTV的营业时间标注的是早上7点半到第二天早上7点,也就是说,24小时连轴转的请款属实,而且价格卖得特别便宜,白天场3小时欢唱才24块钱,正因为便宜,生意还不算差,噪音也就没断过。 记者了解到情况后,终于联系上了李先生,李先生却委屈的说,他自掏腰包已经补偿给李女士6万多了,他已经没钱了。 李先生还说,已经找专业检测公司做过检测,结果是合格的,噪音在35分贝左右,不影响楼上正常住宿。 可王女士不认可李先生的说法,认为超过30分贝就扰民了,35分贝还说合格?客人都能听清歌词、感觉到床震,这能叫不影响? 噪音问题一直没解决,走投无路的王女士决定向相关部门投诉。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7条主要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在特定地点,包括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以及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还有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和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公寓楼是居民居住场所,是严禁开设KTV这类经营性娱乐场所,且这类场所24小时营业模式、高频次噪音排放等特性,与居住环境所需的安静、安宁需求严重冲突,不仅会干扰居民正常生活,还可能影响建筑使用安全,因此该KTV的开设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和规划要求。 《噪声污染防治法》第2条规定:噪声污染需同时满足“超国家标准”和“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酒店属于噪声敏感区域,参考相关标准,卧室夜间噪声应不超30分贝,即便KTV检测为35分贝,若此数值是夜间室内检测结果,且已导致客人能听清歌词、感觉床震并退房,就已构成对酒店正常经营的干扰,符合噪声污染特征。 另外,王女士自行检测的白天42 - 46分贝,若经专业机构复核属实,结合KTV夜间营业的情况,完全可认定为噪声污染。 若相关部门核查后确认KTV违规开设及噪声污染,可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责令其停业整改甚至吊销相关许可。 同时,王女士也可凭补偿协议、噪音检测记录、客人投诉及退房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KTV老板支付剩余补偿款并赔偿后续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