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8万彩票奖金该归谁? 重庆代购彩票纠纷案,其实情理和法律之间没有矛盾,完全可以轻易厘清。 李先生哭笑不得:委托中间人买的体彩超级大乐透25087期彩票,中了748万余元大奖,可这笔钱他目前一分钱都没有拿到。 李先生把彩票号码发给中间人莫某某,莫某某转给张某,再由张某对接店主邱某出票。中奖后,邱某以没收到购彩款为由扣下彩票。 搞不懂李先生为何这样买彩票,竟然通过两个中间人,绕了这么一大圈,是三人关系特别铁?还是李先生压根没风险意识? 他完全可以直接微信联系店主买彩票,像这种有可能发横财的事,哪能轻易假手于人啊。 时间线清晰: 2025年7月31日14时20分,李先生将购彩款10元转给中间人莫某某;14时23分,发送自选彩票号码;14时25分,莫某某转发号码给张某,张某随即同步给彩票店主邱某;14时27分43秒,邱某的彩票站完成出票(从发号到出票不到5分钟);14时30分,邱某拍下彩票照片回传张某,经莫某某转手;14时42分,李先生收到照片并确认号码无误。 问题出在中间环节:莫某某并没转钱给张某,张某自然也就没付款给邱某,钱卡在半路。于是店主扣票并想把奖金据为己有。 李先生当然不服气,就起诉确认彩票归属,没想到一审、二审都败诉了。法院的理由: 彩票是“占有即所有”的无记名有价证券,李先生只有照片没有实体票;且中间人张某已先起诉店主,还承诺胜诉后转交彩票,法院认为两人利益一致,李先生没必要单独起诉。 按道理来说,这笔奖金该是李先生的。是他提需求、选号码、掏的钱,全程没过错。至于中间人和店主的票款纠纷,不该影响他的中奖权益。 这跟刮刮乐同理:就算先刮后付钱,中了奖也只需补票款,奖金肯定归刮奖人——彩票到手,所有权就转移了,欠款和奖金归属是两码事。 至于法院以李先生仅持有彩票照片为由,认定他不能直接主张彩票所有权,只能要求相关方交付实体彩票的说法,其实站不住脚。毕竟李先生收到照片并确认号码,就意味着店主默认将彩票所有权转交给了他,未交付的实体彩票只是暂由店主代为保管而已。(这个法理逻辑非常重要!!!) 中间人张某和彩票店主邱某同时主张彩票权利。张某起诉邱某要求交付实体彩票,还承诺胜诉后转给李先生;邱某则以垫资出票却未收款为由扣票。 由于两人之间的争议,导致彩票归属权待确定,所以体彩中心冻结奖金,等待司法判决。 张某和店主都只有责任,没有争夺奖金的权利。张某只是转手的中间人,既没出钱也不是实际购彩人,承诺转交彩票本就是他的义务,要是反悔吞票,李先生仍然可以向他索票维权。 店主邱某没收款就出票,还把彩票照片传回给李先生,相当于默认“先出票后结算”的潜规则,当初没拒绝潜规则,也没有及时催款,中奖了才扣票,情理上根本站不住脚。按刮刮乐“先刮后付”的逻辑,他顶多能追讨购彩款,没理由扣下748万奖金。 李先生一审二审都败诉,不代表彻底没戏,748万奖金已被冻结,不会凭空消失。 首先,等着张某和店主的官司结果。只要张某胜诉且说话算话,李先生就能兑奖;就算张某反悔,李先生也能起诉他索票维权。 其次,李先生可以单独起诉莫某某。他和莫某某的委托关系是事实,莫某某收了李先生的钱却没有向张某转钱,才引发了这场不必要的纠纷。李先生拿着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可以向他索赔。(不知道莫某某是忘了,还是不地道贪小便宜) 最后,李先生还能换个方式参与到张某和店主的官司里。之前起诉败诉,是因为他选的诉讼身份不合适——当时他是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直接主张彩票归自己所有,可法院认为他没持有实体彩票,不符合主张物权的条件,且张某已先行起诉并承诺转交彩票,两人利益一致,所以驳回了他的诉求。 此外,如果案件有新的进展,李先生还能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加入诉讼,提交付款、委托代购的相关证据,进一步维权。 一句话,根据事实链条和法律,李先生这笔迟到的大奖,大概率跑不了。也许这就是俗话说的好事多磨吧!

用户10xxx39
简直是乱弹琴,如果是票款一万,10万邱某未收到票款会出票????不管票款多少,只要出票了就表示达成了协议。买房也一样,购房者交了钱,房还在开发商手里,是不是房子永远属于开发商?网购也一样,钱还在平台,是不是商家可以不发货?
阿白
主任失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