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坑了,这是假朋友!”重庆九龙,一名男子受邀参加一场10人饭局。谁能料到,散席之后,其余9人竟偷偷溜走,把消费1262元的账单全都丢给了男子。男子则表示自己并非组局之人,而且也没钱支付。对此,餐馆老板无奈之下,最终只能选择报警,如何评价此案? 重庆的张先生前段时间应朋友邀约,参加了一场10人的饭局。席间,众人推杯换盏,别提多尽兴了。 可谁曾想,散场的时候画风突变!张先生起身准备走时,却发现同桌的9个朋友早就悄悄溜光了,偌大的餐桌前只剩他一个人。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餐馆老板就拿着1262元的账单找了过来,笑着说“先生,麻烦结下账”。 张先生当场就懵了,赶紧解释:“这局不是我组的,是朋友喊我来的,该他付钱,我身上也没这么多钱。” 老板一听也急了,一桌人吃了半天,总不能没人买单吧? 双方争执不下,老板无奈只好报了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联系上那位组局的朋友,可对方却在电话里支支吾吾,说自己也没钱,得慢慢筹钱。 一边是餐馆要收钱,一边是朋友躲着不露面,张先生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最终,在民警的协调下,张先生只好写了份承诺书,还押了身份证,答应第二天18点前把账结了。 本以为事情能这样解决,万万没想到,第二天张先生又反悔了,因为他把朋友的电话打爆了都没人接,心里越想越憋屈:“我凭啥当这个冤大头?” 说实在的,无论谁遇到了这事,也着实可气。网友也纷纷站出来为张先生鸣不平! 有人猜测,显然,这9个人串通好了的,就是想白吃,让他人买单,张先生可能是这拨人之中较老实的那一个,走在最后,当然得背锅。 也有人表示:“丢人现眼,1280元的饭钱10个人都掏不出来吗?这哪是朋友啊?AA结清,老死不相往来吧!” 从法律上讲呢,餐馆给张先生等10人提供了饭菜和服务,就相当于他们之间成立了消费合同。 那众人吃了东西、享受了餐馆的服务,就必须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儿。 想要靠逃单规避付款的义务,也是万万不能的。 张先生无疑成了“冤大头”!他写了承诺书、押了身份证,就等于明确答应了要承担付款义务,这不带他反悔的! 至于张先生说的“该组局者付钱”,这属于他们朋友之间的内部约定,同餐馆没关系。 就算组局的人跑路了,餐馆也只能找承诺付款的张先生要账。 当然,张先生在付了钱后,也完全可以拿着付款凭证,再去找那些溜掉的朋友和组局者分摊费用。 现在餐馆还没拿到餐费,张先生即便不认,餐馆也可以拿着张先生写的承诺书去法院起诉,法院肯定会支持餐馆的诉求。 毕竟吃饭付钱是常识,也是规矩,没人能凭着“没钱”“不是我组局”就能赖掉。 这件事也给大家提了个醒: 朋友聚餐要思量清楚能不能去,要考虑哪些人参与,对方人品又如何。最好还要提前说清楚是AA制还是谁请客,别稀里糊涂吃一顿,最后反而把自己套住了。 说实在的,本案中这9人能为了点小钱这样做,明摆着不是什么守规矩、讲道义的良善之辈! 张先生要是真的垫付了这笔钱,后续追偿的时候完全没必要客气。 毕竟,真正的朋友,哪会在酒酣饭饱后悄悄溜走,而把烂摊子甩给兄弟独自扛呢?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南乡子
自己不认识自己,人家叫上他就是为了付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