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4年的张某某,找北京李圣律师吧。 这可能是你唯一“昭雪”机会,只要李律愿意!

赳赳秦人 2025-12-13 20:49:54

被判4年的张某某,找北京李圣律师吧。 这可能是你唯一“昭雪”机会,只要李律愿意! 北京法院判决结果出来的当天,舆论哗然,4年真的很重。但原告声称会抗诉,觉得判轻了,还要民事赔偿、起诉物业等。更有爱狗人士称“希望判死刑”,以人命抵狗命。 养狗、不养狗的人争论不休、相互攻击,形成了鲜明的观点对垒、利益对垒。 客观说,养狗是公民的权利,但仅限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范围。也就是房产证上的空间,你可以让狗为所欲为(狗吠除外)。 而其他地方,电梯、楼道、小区、绿化、公园、街道、超市…等公共场所,首先它是“人”的共享区,而非“其他动物”共享。 狗,很多养狗人士口中的毛孩子、儿子、女儿,并声称就是其家人,有很大的情感寄托。但它在别人眼中就是“动物”,而不是人。 以“人”为本的共享区域,大家包容了你的“狗”共享,但前提是不能打扰人。 而现实是狗吠、狗尿狗屎、不牵绳、牵长绳、追扑咬人、咬伤人、咬死人。99%的狗主说“我的狗不咬人”,但咬主人的狗不在少数,咬别人的狗更多,吓人的狗不计其数。 就这还不说“禁养犬”带来的阴影和实际危害。 而北法,纯粹动用法律条款扣字眼,考虑投毒“可能会对人造成的伤害”,而不考虑事件的起因,以及假设性问题的可大可小,更没有考虑这个判决助长了“不法养狗人士”的嚣张气焰,让不法养狗、不养狗的矛盾更加尖锐、突出。 路人劝、物业管、社区宣传…不法养狗人听了吗? 法律是阻止犯罪、惩罚罪犯的准则,而不是单纯的“语言魅力”,或者叫咬文嚼字扣字眼。 狗无罪,没有素质、不法养狗人才是罪人。当哭泣自己毛孩子时,想想自己、身边养狗人的行为,可不可恨? 关爱动物、保护动物的前提是,它不扰人、不伤人。如果用你的爱宠去侵犯人的利益,那叫自私、圣母婊。 狗要和人平等、甚至凌驾于人,将是法律的悲哀、文明的悲哀、国家的悲哀。 此处也不讲外国法律的严苛,毕竟,中国人必须要有符合自己国情的法律。西方,未必就是好的。 地球,目前还是人类主宰。 所以,李圣律师如果参与,定可昭雪! 大家说对吗?

0 阅读:71
赳赳秦人

赳赳秦人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