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报道,江苏泰州,女子肺炎去输液,吊针时她意外发现注射液已过期45天,女子告知护士后,护士赶紧处理掉输液袋,之后院方表示输了过期药水,对身体没任何影响,没想到次日女子就出现发热、胸闷等症状,可院方却以女子压力大、饮食不佳等理由推托。女子气不过,投诉到卫健委,结局让她始料不及。 2025年8月的江苏泰州,即便到了月底,暑气依然裹挟着湿热,闷得人喘不过气。对于王女士来说,身体里的“火”比天气更让人难受,因为身患肺炎,咳嗽、咽痛已经折磨了她一周。怀着对白大褂最朴素的信任,她走进了泰兴一家中医院的输液室,希望这几瓶挂进去的液体能成为身体的“灭火剂”。 护士手法娴熟地扎针、调节流速,透明的药液顺着软管滴落。谁也没想到,这场本该治病救人的常规操作,会因为王女士的一次无意瞥视,瞬间演变成一场让人脊背发凉的惊魂记。 当输液袋里的药液已经不知不觉流进血管大半时,躺在病床上的王女士百无聊赖地抬头扫了一眼。那行标注着有效期的黑色小字,像根刺一样扎进了眼里:2025年7月13日。 她猛地看了眼手机日历,屏幕上赫然显示着当天是8月27日。这意味着,这瓶名为盐酸莫西沙星氯化钠的注射液,已经在失效的状态下“超期服役”了整整45天。 正常人的第一反应是惊恐,而接下来发生的这一幕,比输错药更让人心寒。王女士按下呼叫铃质疑后,匆匆赶来的护士既没有查看患者生命体征,也没有封存药物留样,而是一把扯下输液袋,动作慌乱得像是在掩盖什么见不得光的秘密。 那一刻,王女士手背上除了针头被拉扯的刺痛,心里更多的是对这一连串操作的难以置信。等到家属想要赶来取证时,那个关乎真相的输液袋早已人间蒸发。 如果说失误是管理的漏洞,那随后的态度则是人心的冷漠。事发当天,院方给出的解释轻描淡写到了极点,大概意思就是过期药水也不是毒药,这就是个有效期形式问题,对人体没影响。这番话不仅缺乏医学常识,更是对患者安危的公然藐视。 首都医科大学的专家早就有言在先,过期药物绝不仅仅是药效减弱那么简单,由于化学成分的不稳定性,很可能分解出有害物质,这就是为何国家要严令把这类药品定性为“劣药”的原因。 果然,身体不会陪着谁演戏。输完那袋药的第二天,王女士的病情非但没好转,反而出现了39度的高热,胸闷、心悸的感觉像大石头一样压在胸口。按理说,出了这种医疗纠纷,患者有了不良反应,医院理应第一时间复查、纠错。 可这家医院的回应简直堪称“教科书式的甩锅”——他们依然咬定药没问题,把王女士所有的痛苦症状,归结为“心理压力太大”或者是“饮食没吃好”。 把药物不良反应说成是患者的“心病”,这种混淆黑白的说辞彻底激怒了王女士。她不再寄希望于医院的自省,转头向当地卫健委发起了投诉。这之后的日子有些漫长,投诉信发出去就像投入了深潭,三个多月的时间里,王女士拖着反复不适的身体,一次次回忆着那个荒诞的下午,等待一个说法。 直到12月8日,那个迟到的正义才以一种极为讽刺的方式出现在她面前。不是医院上门道歉,也不是卫健委的正式回函,而是一位朋友偶然间甩过来的一张网络截图。截图显示,在“信用泰州”的公示栏里,泰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早在12月3日就对该医院作出了行政处罚:警告,并罚款20000元。 看到这张截图,王女士愣住了。案子结了,医院被罚了,违法事实认定了,可作为唯一的直接受害者,她竟然完全被蒙在鼓里。整整五天,医院方面一声不吭,仿佛那两万块钱交上去,这件事就在行政流程上画上了句号,至于那个还在忍受病痛和愤怒的患者,似乎在他们的处理清单里早已被划掉。 当被媒体问及为何不告知患者处理结果时,医院医患沟通办的人给出了一个更令人啼笑皆非的理由:“因为她投诉到了卫健委,行政介入了,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所以就没联系。”言下之意,因为你找了“上级”,我们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切断沟通。这种逻辑,把原本该承担的道德责任和安抚义务,推得一干二净。 其实对于一家日进斗金的医疗机构来说,两万元的罚款真的算不上什么重创,甚至可能连痛感都谈不上。药品管理法规定了严禁使用劣药,背后涉及采购、入库、药房发放、护士配药、临床核对等至少四五道关卡。 在长达45天的时间里,这瓶过期药居然能一路绿灯闯过所有关口,最终流进患者的血管,这不仅仅是某个人的疏忽,而是整个安全机制的瘫痪。 现在,王女士手里攥着就诊记录和那张讽刺的处罚截图,正在准备起诉材料。她争的早已不是那点医药费,而是一口气。在生命健康面前,任何借口都显得苍白。患者把命交到医生手里,图的是救治,不是一场拿过期药试错的赌局。那两万块钱或许能结案,但只有让傲慢者真正低头,才能修补这裂痕斑斑的医患信任。 信源:红星新闻——江苏一女子输液时发现药品过期被告知不影响健康,卫健委:医院罚款2万元加警告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