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通报患儿手术后离世来自的四问值得我们深思①责任主体为何隐姓埋名?通报中

曹休看汽车 2025-12-15 07:42:52

关于宁波通报患儿手术后离世 来自的四问值得我们深思①责任主体为何隐姓埋名?通报中被处罚的党委书记、院长、主刀医师等,皆以职务代称,无一人具名。所谓的“严肃处理”,若连具体责任人姓名都不愿公开,如何让公众相信责任真的落到了实处?又如何监督后续是否存在“内部消化”“避重就轻”?②监控配置的“相关规定”是哪条?手术间广角全景摄像头“只监不存”,通报称“符合相关规定”,却始终未明确这“规定”的具体名称与条款。心脏手术是高风险关键诊疗,与“诊疗行为可追溯”的行业原则背道而驰的配置,究竟合的是哪门子规?警方勘验的细节为何不公开,是否在刻意回避证据留存的漏洞?③医疗过失的具体真相是什么?“风险评估不足、操作有过失”的表述过于笼统,过失究竟出在手术的哪个环节?突发情况未告知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这些过失与患儿离世的因果关系到底有多大?启动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何时出结果、为何连基本的时间节点都不披露?④处罚的依据与尺度是否匹配?警告、记过、免职、暂停执业,这些处理措施对应的是哪部法规的哪条内容?处罚力度是否与医疗过失的严重程度相契合?“后续依鉴定结果进一步处理”的承诺,是否有明确的标准?是否会涉及刑事追责,公众需要一个清晰的答案。以上四问,均基于公开通报内容与医疗行业合规性原则提出,旨在推动事件真相的进一步厘清,促进医疗行业规范发展,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本内容无任何主观臆断与恶意揣测,仅为理性监督与合理质疑,恳请各方以事实为依据,共同守护医疗领域的公平与正义。宁波妇儿医院涉多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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