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遗产竟不能给自己处理后事,真是奇葩啊 最近出了一则新闻,说有一位46岁的女士,脑溢血生病住院,因为父母已经过世,自己又未婚未育,没有家属。 但做手术需要家属签字,没办法,就找了一位远房的亲戚,一年见不了一次面的那种。 亲戚来了后也给垫付了不少医药费,但很不幸的是,这位女士2个月后还是过世了。 女士银行卡里还有一笔遗产,正常人理解的是用这笔遗产处理后事,丧葬费用,买墓地等就行了。 但等到真要用的时候出了奇葩的事。民政局说这位远房亲戚不在法律继承名单里,不具有继承权,民政局根据法律规定继承这笔遗产。 如果要用这笔钱处理丧事,比如买墓地,还得花很长时间去论证这个墓地价格合不合理,会扯皮很久。而且即使买了墓地,后续的维护费用还得这位亲戚去交。 相关人员告诉他,最后的唯一途径可能就是海葬。 自己的遗产自己的后事不能用,也是真奇葩,无法让人理解。 往后不婚族越来越多,希望相关法律早日健全,解决很多人的后顾之忧。 老人去世遗产 遗嘱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