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交通事故来了两方交警,诡异的是两方交警对于同一起交通事故做出了两份完全相反的责任认定 12月11号事发上海,禹先生表示当晚他在道路中间车道直行,右侧车辆打左转灯后随即变道到中间车道导致两车剐蹭,禹先生报警后所属片区街道出警,交警到场后结合行车记录仪视频判定变道车全责。变道车辆司机对此不认同报警来的却是不属事故发生地片区的第一大队交警,到场后在不看行车记录仪视频的前提下判定直行车辆全责 现在就双方对于事故认定不认同导致车辆被扣留,禹先生表示非常不能理解而且到现在没有给他任何说法只有一张车辆扣留单,事故责任认定书也没有拿到 我也不能理解,交警处理交通事件不是有统一的处理依据吗?怎么会出现一场事故两种截然不同的判法 大家觉得这起因变道导致的剐蹭责任究竟在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