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8月,贵州女匪程莲珍被俘,但如何处置她却意见不一,于是,负责人

混沌于浮云 2025-12-25 17:53:38

1953年8月, 贵州 女匪 程莲珍 被俘,但如何处置她却意见不一,于是,负责人便向毛主席做了汇报,主席听后,诙谐地说:“好不容易出了一个女匪首,又是少数民族,杀了岂不可惜?人家诸葛亮敢七擒七纵,我们为什么不敢来个八擒八纵?总之,不能一擒就杀。” 程莲珍出生在1921年的贵州长顺县朝摆村,那是个布依族聚居的地方,村子四周山高林密,村民们主要靠种地讨生活,日子过得紧巴巴。她从小就长得标致,在村里人眼里是数一数二的,赶集时总引人注目。家里穷,父母早早想给她找个好婆家,减轻负担。求亲的人不少,她17岁那年就被当地地主陈正明看中,成了他的妾室。陈家有钱有势,田地一大片,她进门后学了骑马和射击,渐渐适应了那种生活。 陈正明死后,程莲珍面临家族财产争斗,她硬扛下来,守住了自己那份。后来她又嫁给罗绍凡,这人背景不简单,他哥哥是国民党军官,手里有兵马。婚后他们开始在惠水和长顺一带拉队伍,干起收保护费和抢东西的勾当,闹得当地老百姓不得安宁。1949年解放军来了,他们就成了残匪,1950年她带人袭击部队,被打散后躲进山里,靠着对地形的熟悉撑了三年,成为一大祸害。 1953年2月,群众举报了她的藏身地,解放军围捕了她。被押到贵阳时,她看着挺狼狈,但没服软。6月5日,惠水县开大会,公开列出她的罪行,那些抢掠和袭击的事儿,按说够判死刑好几回了。可处置她不是小事,她是布依族,杀了怕影响少数民族情绪,刚稳定的西南局面可能出乱子。军官们争了好几天,有的要严惩,有的说要慎重,最后西南军区参谋长李达决定上报中央。 材料送到北京,毛主席看了汇报。李达详细说了西南剿匪情况,特别是这个女匪首的背景,按律该处死。主席想了想,给出指示,既保了她命,也顾及民族团结。这事儿显示出高层在处理匪患时考虑周全,不光是打压,还注重政策灵活。 1953年6月5日,程莲珍被释放,回了长顺县。她没再干坏事,反而找政府表示愿意帮忙剿匪。她对贵州地形烂熟,知道匪徒藏哪儿。有一回她带路,帮解放军清了个匪窝,直接抓了几个残匪。惠水和长顺的治安就这样慢慢稳下来,她也出了力。 晚年程莲珍过得低调,住在乡下小屋里,日常就是看看山,喝喝茶,跟村民聊聊天。1998年她在惠水县去世,活了77岁。她这辈子从匪首到帮忙剿匪,转变挺大,也反映出国家在民族问题上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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