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66岁男子和情人约会,不料,2人一番运动之后,男子突然没了动静,一开始,女

绾玉说 2025-12-27 09:23:46

广西一66岁男子和情人约会,不料,2人一番运动之后,男子突然没了动静,一开始,女方以为男子睡着了,后来却发现男子没了呼吸,断定男子死了,于是就穿衣离开了,1小时后女子返回,带着酒店工作人员,确认男子已经死了很久了。男子家属把女子告上法庭,索赔55万,法院判了。 这世间的情债好算,命债难偿,当“黄昏恋”的温存撞上突如其来的死亡,人性的幽暗面往往比法律判决书更让人背后发凉。广西一桩刚刚落锤的案子,就把“老来伴”还是“绝命劫”的残酷拷问,赤裸裸地摆在了台面上。一位66岁的退休大爷在酒店约会时骤然离世,而同处一室的“老相好”所做出的选择,不仅把自己推上了被告席,更给所有人上了一堂关于“见死不救”的高价法律课。 事情的起因,还要追溯到一段跨越了几十年的意难平。66岁的王大爷,退休生活本该也是打太极、遛弯儿的节奏,偏偏在2023年,命运让他和年轻时差点谈成对象的阿美重逢了。这哪里是普通老同事叙旧,分明是迟来的干柴烈火,大半年的微信传情、电话粥,让两颗不再年轻的心重新躁动起来。这种“夕阳红”的炽热,最终促成了2024年7月的那次广西酒店之约。可谁能想到,这竟成了两人缘分的断头路。 在那个并不宽敞的酒店私密空间里,激情的余温还没散去,死神就已经悄然站到了床头。那一夜的风流过后,两人双双睡去,阿美这人觉浅,先醒了过来。原本是一次寻常的起身,却被眼前的景象吓破了胆——身边的老王不仅没了动静,伸手一摸,身体已经发凉,呼吸更是早已停止。 哪怕是一个没有任何医学常识的路人,这时候的第一反应大概也是颤抖着手拨打120或者110,甚至哪怕是跑出门喊一声楼道服务员。但这正是本案最让人唏嘘的那个“至暗时刻”:阿美确实是被吓坏了,但她的恐惧没有转化成救人的动力,反而变成了一种令人咋舌的逃避本能。脑子一片空白也好,胡乱找借口也罢,她当时唯一的动作是穿好衣服,把房门一关,扔下已经不知生死的王大爷,头也不回地跑了。 这整整一个小时的“真空期”,成了后来庭审中激辩的风暴眼。阿美离开了一个多小时后,或许是内心的煎熬压过了恐惧,或许是回家拿了那个传说中用来“定神”的降压药,她最终还是带着酒店工作人员折返了。但时间不等人,更不会给生命这种不可逆的东西留机会。工作人员再打开房门时,王大爷的身体早已僵硬,所有的生机都在阿美那个决绝转身的背影里流逝殆尽。 悲痛欲绝的王家人怎么也想不通,好好的人怎么就没了,更不能接受的是,作为现场唯一的人,阿美竟然选择了逃跑。一纸诉状,索赔55万元,这笔钱不仅是给死者讨个说法,更是对阿美那个荒唐“一小时”的愤怒声讨。在法庭上,阿美大呼冤枉,理由也是听起来颇为“无辜”:我是被吓傻了,刚睡醒脑子不清楚,而且我也不是不管,我是回家吃药去了。 这种“我弱我有理”的辩解,在冷冰冰的法条面前,实在是有些立不住脚。我们得把这事儿掰开了揉碎了看,这不仅仅是个道德问题,更是一个严肃的法律界定。当两个人决定在酒店开房、发生亲密关系的那一刻起,这就不是两个陌生人的偶遇,而在法律上形成了一种特定的“先行行为”。简单说,是你把他带入了这个特定的环境,又是你在他最脆弱的时候唯一在场,这份排他性的处境,直接催生了强制的“救助义务”。 民法典里写得清清楚楚,当自然人处于危难时,有救助义务的人必须得救。阿美那时候是王大爷连接这个世界的唯一一根稻草。你说你不会做心肺复苏,这可以理解,毕竟不是专业医生;但打个电话、喊个服务员,这是举手之劳吧?这不仅不需要专业技能,甚至都不会耽误你所谓的“回家吃药”。然而,她却为了规避可能的麻烦,或者是纯粹被恐惧支配,生生掐断了这唯一的求救通道。这在法律上,就叫过错。 当然,法院的判决也不是为了单纯的情绪宣泄,而是要讲究一个因果关系的比例。法官也是看明白了,王大爷毕竟66岁高龄,在这个岁数搞这么大强度的激情约会,身体本身的基础疾病是导致猝死的主因。这就好比火药桶是王大爷自己的身体状况,那场约会是引线,这一点阿美不背全部的锅。 但那个被遗弃的“黄金一小时”,这笔账得单算。虽然我们不能百分百确定如果阿美第一时间报警,王大爷就一定能救回来,但阿美的逃跑行为,直接剥夺了这种“可能”。这种对生存机会的剥夺,就是侵权。所以,法院最后没支持那55万的巨额索赔,而是定了个6万元的赔偿数额。这6万块,罚的不是“死因”,罚的是那颗在生死关头选择自私逃避的心,罚的是对那宝贵一小时的浪费。 至于那个看似倒霉的酒店,这次倒是全身而退了。道理也很硬:房间门一关,那就是个私密空间,除非里头人求救,否则服务员也不可能破门而入去查房。阿美一声不吭地溜走,没给酒店任何知情的机会,这安全保障义务,人家酒店确实没法履行,自然也就不用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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