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动手罚100,还手拘3天!这起判决撕开人性真相:冲动是最不值钱的代价 先动手的只罚100元,被打的还手却被拘留3天?广西柳州这起纠纷判决一出瞬间炸穿全网,网友吵翻了天:“凭什么被打还手还要受罚?”“难道只能站着挨打?” 可当完整真相浮出水面,才发现法律的判决藏着最清醒的人性考量。事发当天市场里相邻做生意的赵某和钱某,因一辆手推车起了口角。赵某先把钱某顾客的手推车推远,还顺手推落了对方的货物,冲突一触即发。钱某气不过挥了一拳,赵某抬手招架后后退两步,此时钱某已经停手,没有再继续攻击的动作。 谁料赵某怒火难平,转身就冲上去抓住钱某的手,一把将人摔倒在地,还按住对方头部狠狠往地面撞击,直到钱某奋力反抗才松手。最终钱某头部受伤鉴定为轻微伤,警方作出处罚:先动手的钱某罚款100元,还手的赵某行政拘留3天。赵某不服上诉,主张自己是正当防卫,却被法院驳回。 很多人共情“被打了就想还手”的本能,但法律早已把边界划得清清楚楚:正当防卫是“正对不正”的被动制止,而互殴是“不正对不正”的主动攻击。钱某停手后,紧迫的不法侵害已经消失,赵某本可以躲避、报警,却选择用远超必要限度的暴力反击,这早已不是防卫,而是泄愤式攻击。 生活里,谁没遇到过让人火冒三丈的瞬间?被挑衅、被冒犯、被欺负,第一反应都是“怼回去”“打回去”。可赵某的经历恰恰证明:冲动之下的“以暴制暴”只会让自己从“受害者”变成“施暴者”那一拳的痛快,换来了3天拘留的代价生意受影响不说,还留下了违法记录,得不偿失。 更关键的是,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早已明确: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公民有权防卫,但防卫不能超过必要限度。法律从不是让我们忍气吞声,而是教我们用理性守护自己——遇到冲突先止损,该躲避就躲避,该报警就报警,别让一时的情绪,把自己拖进更糟的境地。 这起判决哪是不让还手?分明是在提醒所有人:成年人的世界,控制情绪比打赢架更重要。一时冲动的反击,看似赢了面子,实则输了人生。 你觉得这起判决合理吗?如果是你遇到这种情况,会选择还手还是报警?欢迎在评论区说出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