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公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引发广泛关注。患者冯某因主观认为膝

疯虹说影剧综 2025-12-30 11:56:15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公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引发广泛关注。患者冯某因主观认为膝部手术后恢复效果不佳,竟持刀袭击主治医生致重伤二级,最终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同时需赔偿被害人各类损失22万余元。该案判决不仅清晰界定了涉医暴力的违法边界,更以司法力量为医护人员执业安全筑牢保障。 案件细节显示,2024年9月,1966年出生的冯某在武侯区某医院接受唐医生主刀的膝部手术。术后,冯某自行判断恢复未达预期,逐渐产生报复心理。2025年3月18日11时20分许,饮酒后的冯某携带一把刃长约7厘米的折叠匕首,以挂号就诊为借口进入唐医生诊室,趁其不备实施捅刺。此次伤害造成唐医生左下肺破裂、左侧胸背部多处开放性刀伤及左侧第9肋骨骨折,经鉴定构成重伤二级。唐医生侥幸逃离诊室后,冯某追击未果,随即用匕首刺伤自身腹部,在诊室外候诊长椅上等候,明知他人已报警仍未逃离,直至民警到场处置。 司法审理阶段,经专业机构鉴定,冯某作案时无精神类疾病,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法院审理认为,冯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综合考量其系犯罪未遂,且存在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最终作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赔偿被害人224105.03元的判决。该量刑既契合法律对故意杀人罪的规制要求,也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该案再次为公众敲响警钟:医疗行为本身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患者若对治疗效果存在异议,应通过医患沟通、申请医疗鉴定、法律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暴力伤医不仅无法解决问题,还会触犯法律付出沉重代价。我国相关法律明确保障医护人员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司法机关对涉医暴力犯罪的依法严惩,既是对受害医护人员的权益救济,也是对破坏医疗秩序行为的有力震慑,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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