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出来回应了,态度非常气愤!1月7日,日本外务省声称,1月6日,中国商务部宣布强化对日本两用物品的出口管制措施。同日,日本外务省亚洲大洋洲局局长金井向中国驻日大使馆公使衔参赞提出强烈抗议,称此次专门针对日本的管制措施与国际通行惯例严重不符,完全不可接受,对此深表遗憾,并要求中方撤回该措施。 日本这波强烈抗议,说白了就是找错了靶点,所谓“与国际通行惯例严重不符”的说法,完全站不住脚。 先搞清楚一个基本事实,对两用物品实施出口管制,从来都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不是中国独创,更不是针对日本的“特殊对待”。 所谓两用物品,就是既能民用又能用于军事,或者能提升军事潜力的货物、技术和服务,这类物品一旦被不当使用,很可能威胁地区乃至全球安全,所以世界上绝大多数负责任的国家,都会通过立法手段对其出口进行管控,这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履行国际防扩散义务的基本操作。 国际上有个叫瓦森纳安排的多边出口控制机制,涵盖了42个成员国,日本就是其中之一,这个机制的核心就是对常规武器和两用物品、技术的出口进行管控,本质上就是国际社会公认的出口管制惯例的体现。 按照瓦森纳安排的规则,成员国可以自行决定出口许可的发放,也可以根据自身安全利益调整管控措施,这本身就说明,各国根据自身国情和安全需求制定针对性的出口管制措施,是国际社会默认的通行做法。 日本作为这个机制的参与者,天天在遵循这套惯例开展自己的出口管控工作,现在却反过来指责中方的同类措施不符合惯例,这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 再看中方的措施,完全是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的,绝非随意而为。这次强化对日本的两用物品出口管制,中方明确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这两部法律法规是中国统筹发展和安全,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制定的,本身就与国际惯例保持着高度协调。 其中《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从2024年12月1日就开始施行,明确规定了对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和具体措施,目的就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同时营造稳定透明的贸易环境,这和国际社会的普遍诉求完全一致。 更关键的是,中方采取这次措施是有充分正当理由的,是对日本近期恶劣行为的必要回应。根据商务部的官方表态,日本领导人近期公然发表涉台错误言论,甚至暗示要武力介入台海,这种行为粗暴干涉中国内政,严重违背一个中国原则,性质和影响都极其恶劣。 台海问题是中国的核心利益所在,日本的危险言论已经直接威胁到中国的国家安全,在这种情况下,中方对可能助力日本提升军事实力的两用物品实施出口管制,禁止其用于军事用户和军事用途,完全是主权国家维护自身安全的正当权利。 国际社会的通行惯例从来都不否定各国在国家安全受到威胁时采取必要的管控措施,反而这是主权国家的核心权利之一,日本没有任何理由对此说三道四。 日本口口声声说中方措施“专门针对日本”,但实际上,中方的管制措施是精准指向“军事用途”和“提升军事实力的用途”,而非针对日本这个国家本身,更不是要阻碍正常的民间贸易。 中国的出口管制政策一贯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在有效管控风险的同时,会保障合规贸易的正常开展。就像《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里明确的,出口管制不是禁止出口,而是为了防止物项被滥用,这和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做法完全一致。 日本自己也有一套完善的两用物品出口管制体系,经常以各种理由对其他国家实施出口限制,甚至动辄以“国家安全”为借口搞单边制裁,现在却对中方的正当管控说“不可接受”,这种双重标准的做法,才是真正违背国际公平正义和通行惯例的。 还要明确一点,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一直严格履行国际防扩散义务,中方的出口管制措施从来都是基于客观事实和国际法,目的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地区稳定,这和某些国家动辄以“国家安全”为借口搞贸易保护、遏制他国发展的做法有着本质区别。 日本这次的强烈抗议,本质上是想掩盖自己干涉中国内政的错误行为,试图通过施压让中方放弃维护自身安全的正当权利。但事实摆在这里,国际通行惯例支持各国根据自身安全需求实施合理的出口管制,中方的措施合法、合理、合情,完全符合国际惯例。 日本真正应该做的,不是忙着抗议施压,而是反思自己的错误言行,停止干涉中国内政,停止发表危害地区和平稳定的危险言论。 总结来看,日本所谓“中方措施与国际通行惯例严重不符”的说法,完全是站不住脚的谎言。从国际惯例本身来看,对两用物品实施出口管制是各国共识;从中方的法律依据来看,措施有明确的国内法支撑且对接国际规则;从实施背景来看,是对日本威胁中国安全行为的正当回应;从日本自身行为来看,其双重标准才是真正违背惯例的表现。日本的抗议不仅无法改变中方维护自身安全的决心,反而会让国际社会更清楚地看到其干涉他国内政、破坏地区稳定的真实面目。

用户10xxx87
立即宣布召回驻日大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