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男子看中了一辆7座的二手车,审完车后发现漏水,老板说给修,男子也没多想

一个木头 2026-01-09 21:37:10

河南郑州,男子看中了一辆7座的二手车,审完车后发现漏水,老板说给修,男子也没多想,跟对方签了合同,花20800元买下了这辆车。可把车开回家后,却发现车子还漏油,送去检查,发现4缸的车只有3个缸工作。车行负责人解释可能是审车的时候用力踩了一脚,踩坏了。男子提出退车,车行负责人拒绝退车,还说:漏水漏油是开出来的,有问题,可以修,自己又不是不管。 司先生在朋友圈看到有人卖二手车,刚好他想买车,就主动联系了对方,去对方的场地看车。 他在这家二手车行里看中了一辆7座的商务车,这辆车是营转非的,有15年的报废年限,价格是20800元。 司先生当时也没想太多,觉得价格合适,车辆看着也行,就交了定金,让车行把车送去审车了。 审完车后,车子有漏水情况,车行负责人说换根水管就行,没什么大问题。 司先生也没往坏处想,签了合同,付了钱,欢欢喜喜把车开回了家。 可没想到,第二天早上,司先生准备开车出门,却发现车子下面有一滩油,一打火,车子还抖得厉害。 他感觉有些不对,赶紧把车开去了当地的修理厂维修,可师傅一检查,发现这辆四缸的车,结果只有3个缸工作。 司先生觉得自己买的车,第一天就出现了漏水、漏油的情况,他联系车行负责人,可对方却说这是审车的时候用力踩了一脚给踩坏了。 司先生觉得踩一脚,油门就踩坏了,自己要这样的车来干嘛,他想要退车,可车行老板没同意。 司先生又找了记者,过去跟车行负责人协商。 没想到车行负责人也气坏了,说这辆车本来自己只质保一个月的,已经按照司先生的要求,质保2个月了,这两个月内不管出什么问题,自己花多少钱,都会负责修的。 现在是司先生不愿意让他们修了,漏水漏油都是他们开出来的,自己肯定会解决这些问题的,现在师傅还在给车做检查呢。 司先生赶紧解释,自己第一天就发现车子漏水漏油了,自己也没有别的想法,就是想着,要不亏点钱,把车给退了算了。 可负责人还是不同意。 记者问负责人:“司先生这车,买回来第一天就出问题,到底是车本身的问题,还是他们操作的问题,或者有其他原因呢?” 车行负责人却说不管是什么问题,这是一辆二车手,有问题自己会保一个月,会负责修,哪怕花2万元,也不用司先生出一分钱,他会把车给修好。 要是司先生不愿意修,也可以在他店里随便挑,自己店里几十台车,这么多车,不可能都坏,可对方过来张口就要退车,这让他接受不了。 司先生也觉得很委屈,他说自己过来没吵架、也没抬杠,就是想好好解决问题,还说那天上午试车的时候还好好的,把车交给审车人后,回来就漏水了。 车行负责人却让司先生去追究审车人的责任。 可问题是,司先生是先交了定金,车行才把车送去审车的,下午才签的合同,这车滴水滴油的,搁谁心里都会不舒服。 车行负责人却称滴水滴油都是小问题,这是燃油车,放的时间长了就会漏,卖车的时候就跟司先生说了,这车放了5、6年都没开过,双方还签了合同,按合同办事就行。 司先生表示自己现在不在乎漏油了,关键是三缸工作这事,自己无法接受。 车行负责人还是坚持之前的两个解决办法: 一是帮司先生把车修好,不管花多少钱都和司先生没关系,还是质保2个月,有问题继续管; 二是让司先生在店里随便挑车,挑同等价值的就换,挑其他的,就补点差价。 最终,经过协商,司先生补了2500元,换了一辆其他的二手车。 司先生花2万多买了车,本以为能够买到一辆能正常使用的车,可结果却状况百出,车子第一天就漏水漏油,4缸还只有3缸工作,心里憋屈,跟车行提出退车,也是正常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司先生购买的二手车在交付当天就出现漏水、漏油以及发动机工作不正常等问题,他有权要求车行按照约定,履行退货、换货或者修理的义务。 而且,车行在销售车辆时,应该对车辆的质量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和如实告知,如果存在故意隐瞒车辆真实情况的行为,还可能构成欺诈,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卖车前,车行已经告诉了司先生,说车辆已经好几年没有开了,也承诺质保2个月,出现任何问题,车行来负责。 最终,经过协商,车行给司先生换了一辆车,双方解决了这件事情。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商品质量,了解相关权益。 商家也要诚信经营,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和服务。 关注@木头人 ,从法律角度看世界,感受不一样的人情冷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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