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乞丐谈恋爱5年,一起讨了32万。 后来男的给11万彩礼,才发现女方没离婚,法院判女方返还80%彩礼。 我算笔账啊,32万五年下来,一个月五千三!我天天早八晚十挤地铁,全勤才四千五,合着我起早贪黑不如人蹲路边举个牌子? 更离谱的是,这钱交过税吗?我每个月工资超五千就扣税,扣得我奶茶都不敢点全糖,乞丐月入五千多咋没人查?合着上班的人老实缴税,乞讨的倒成了漏网之鱼? 再说法院判的80%,合着没离婚的彩礼还能留20%?是不是因为那32万算共同乞讨所得?那我上班攒的钱是劳动所得,乞丐的也是?那我天天加班加得脱发,不如人蹲路边聊天赚钱? 有人说“这才是低投入高回报的生意”,有人骂“这钱来得脏”,还有人开玩笑说“我买个不锈钢盆,有没有一起的?” 最让人难受的不是乞丐赚得多,而是我们这些努力工作的人,天天挤地铁、赶方案、看领导脸色,赚的钱还没乞丐多。我不是想当乞丐,只是想问问:我们拼尽全力的努力,到底比乞讨高贵在哪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