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的小燕只是想赴网友“去公园玩”的约定,却没想到陷入了三天三夜的噩梦。这个刚

阿恩热爱热点 2026-01-21 07:42:34

12岁的小燕只是想赴网友“去公园玩”的约定,却没想到陷入了三天三夜的噩梦。这个刚小学毕业的女孩独自离家见网友后,先后被三名男子多次性侵,甚至被拍裸照、录胁迫录音。可案发后,当地警方竟然以“无犯罪事实发生”为由不予立案,直到家属反复申诉、媒体曝光,联合调查组介入,这起恶性案件才得以立案侦查,四名嫌疑人最终被以强奸罪判刑,刑期从六年到十五年不等。更让人揪心的是,家属控告当初不予立案的办案民警渎职,最终却因“不构成犯罪”未被立案,仅12名相关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这起案件看得人既愤怒又心疼。12岁是什么年纪?是还需要家人呵护的孩子,在法律上属于幼女,就算她表面“同意”,与幼女发生性关系也必然构成强奸,这是铁打的法律红线。可当初的办案民警却轻飘飘一句“无犯罪事实”,把受害者的痛苦和诉求抛在脑后,这背后的敷衍和失职,比案件本身更让人寒心。如果没有媒体曝光、没有家属的不放弃,这个女孩的冤屈是不是就只能石沉大海?那些施暴者是不是就会逍遥法外? 法律之所以着重保护未成年人,就是因为他们心智尚未成熟,缺乏自我保护能力,需要社会和司法的双重守护。小燕之所以会陷入险境,一方面是因为她不懂网络交友的危险,另一方面也暴露了监管的漏洞——涉案宾馆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让施暴者有机可乘。但最让人无法接受的,是本应成为“保护伞”的司法机关,最初却未能及时伸出援手。受害者家属为了讨公道,从申请复议到举报曝光,足足奔波了十个月才等来立案,这漫长的过程里,孩子和家人承受的二次伤害难以想象。 更值得深思的是,类似的案件并非个例。总有未成年人因为轻信网友、缺乏防范意识而遭遇侵害,而司法机关的处理态度,直接决定了受害者能否得到公正,也影响着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的信心。法律明确规定,奸淫幼女是严重犯罪,必须依法严惩,可如果执法者不能严格依法办事,甚至敷衍塞责,法律的威严何在?孩子的安全又该如何保障? 这起案件虽然最终让施暴者受到了惩罚,但最初的“不予立案”留下的伤痛和疑问,依然值得所有人反思。保护未成年人,不能只停留在口号上,更要落实到每一次执法、每一次司法实践中。执法者要守住底线,严格依法办案,不让受害者求助无门;家长要加强教育,教会孩子分辨危险、保护自己;社会也要织密防护网,让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无处遁形。 你觉得该如何避免类似“不予立案”的情况发生?对于未成年人网络交友安全,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快来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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