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国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进入收尾阶段,各地针对“一户多宅”、继承、超标面积、院内空地等农户高频疑问,出台了更细化的处理政策,让确权流程更清晰。确权收尾的关键进展 2026年确权进入关键期,各地政策进一步落地。广东明确“三级审核确认”原则,解决了部分老宅的历史遗留确权问题;确权需满足“身份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硬条件;超标宅基地按建造时间分三类处理;院内空地的合法面积认定也有了具体标准。目前,多数地区已进入材料审核和发证阶段,农户需及时关注当地村委会通知。 “一户多宅”的解决办法 针对“一户多宅”问题,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通知明确:合法取得的多处宅基地,面积之和未超过当地标准的,农户可选择一处或多处作为一处管理;符合分户条件的,可分户后予以登记。这一规定有效化解了历史遗留的“一户多宅”争议。 继承政策的细化规则 宅基地继承遵循“地随房走”原则——宅基地本身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可以继承,继承人可继续使用宅基地。具体来看:子女与父母同一户且是村集体成员的,可直接继承;不同户但仍是村集体成员的,继承房屋后获得宅基地使用权,但不能翻建;户口已迁出的,不能翻建,房屋倒塌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目前,各地确权工作仍在推进中,农户需关注当地具体政策,及时准备身份证、户口本、宅基地使用权证等材料办理确权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