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借地方立法所谓“钓鱼岛条例”触中方底线!强化非法“主权主张”,推动实控进阶。
2026年1月23日,日本冲绳县石垣市议会通过《尖阁诸岛环境保护与安全利用条例》(俗称“钓鱼岛条例”),以14:7表决通过并当日生效。
一、基本信息
- 名称:尖阁诸岛环境保护与安全利用条例(7章15条)
- 层级:日本冲绳县石垣市地方条例(非国家法律)
- 时间线:2025年12月提出→2026年1月8日初审→1月23日临时会议通过并生效
- 投票结果:14票赞成、7票反对
二、核心条款(7章15条要点)
1. 主权宣示:宣称钓鱼岛为“石垣市永久财产”,属其行政区域,为后续操作铺垫法律借口。
2. 登岛调查:联合中央政府开展生态与环境调查,为登岛与常态化存在创造理由。
3. 安全管控:以“护渔”“助航”为名,推动海上保安厅/自卫队长期巡逻与执法,强化海域控制。
4. 常态化活动:推进观光、教育、学术研究,试图将钓鱼岛“日本化”并固化事实存在。
5. 协作机制:要求与中央政府、海上保安厅、自卫队、渔业机构等协作,形成多层级介入体系。
三、背后意图
- 法理包装:以地方立法固化非法主张,混淆视听。
- 实控进阶:通过“环保+护渔+观光”,推动登岛与常态化存在,挤压中方行动空间。
- 政治捆绑:配合高市早苗内阁大选议程,煽动民意、转嫁矛盾。
- 切香肠战术:地方先动、倒逼中央跟进,渐进式强化管控。
四、中方立场与影响
- 主权归属: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固有领土,中国对其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该条例非法无效,不能改变这一事实 。
- 反制行动:中国海警将继续在钓鱼岛海域开展常态化巡航执法,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 。
- 中日关系:此举严重损害互信,加剧东海局势紧张,冲击双边关系与地区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