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女子的丈夫病逝后,她收拾遗物发现丈夫在8年里给一面馆女员工转了117362元,她去找女员工要说法,女员工却说:他转钱给我,是让我帮他储值卡、买礼盒、买饭卡用,这钱我一分没拿,都是他消费了。见女员工死活不承认,女子一气之下告上法院。 2025年4月,郭女士还沉浸在丧夫的巨大悲痛中,丈夫王某走得太急,连句遗言都没留下,一想到这她眼泪就止不住的往下掉。 那些朝夕相处的日常片段总在脑海中盘旋,为了留住和丈夫相关的点滴回忆,郭女士开始慢慢整理丈夫的遗物,从衣物到书籍,每一件物品都承载着过往的温情,也让她的悲伤多了几分慰藉。 整理过程中,郭女士翻看着丈夫的手机,屏幕上熟悉的头像和聊天记录,让她暂时忘却了些许伤痛。可当她点开微信支付账单时,手指突然僵住了。密密麻麻的转账记录铺满屏幕,起初她以为只是普通的日常开销,可逐笔查看后,一颗心瞬间沉到了谷底。 她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更不愿意往坏的方向揣测,反复核对了多遍账单信息,生怕是自己看错了收款对象或是金额。但事实终究无法回避,她发现丈夫从2017年开始,整整8年时间里,微信账户频繁向同一个头像的用户转账,频率时高时低,几乎从未间断。 这些转账既没有备注用途,也没有520、1314这类特殊含义的金额,全是几十、几百的小额款项,偶尔还有几块钱的支出,看似零散不起眼,累计起来却十分惊人。郭女士耐着性子逐笔核对统计,最终数字让她彻底懵了——8年里,丈夫陆陆续续转出去的金额竟高达117362元。 11万多块钱,对于普通工薪家庭来说绝非小数目,是夫妻二人多年省吃俭用攒下的积蓄,也是应对生活突发情况的保障。 收款人的微信名备注为郭某乙,这个名字郭女士从未听过,更不清楚丈夫身边有这样一位联系人。她的脑子“嗡”的一声炸了,无数个疑问涌上心头:这是谁?是远房亲戚?生意伙伴?还是有着其他特殊关系的人? 带着满心的疑惑与不安,郭女士四处打听郭某乙的身份,经多方询问得知,对方并非什么神秘的红颜知己,也不是亲戚朋友,而是当地一家连锁面馆的女员工,而丈夫王某只是这家面馆的普通顾客。这个答案让她更加困惑,普通顾客与店员之间,为何会有持续8年、累计十余万元的转账? 郭女士当即赶往这家连锁面馆,见到了郭某乙。面对质问,郭某乙显得十分淡定,没有丝毫慌乱,她的解释条理清晰,看似合情合理:“大姐,您误会了,王哥是我们店的老顾客,经常来光顾。他转钱给我,是让我帮他办理储值卡、购买面馆礼盒和充饭卡,这钱我一分没拿,全给他换成面、卡和礼盒了,都是他自己消费的。” 郭某乙还拿出手机翻出部分转账记录佐证:“您看,8年转了几百笔,全是小额的,要是有特殊关系,怎么会没有特殊金额?真的全是他吃饭、买东西的钱,我只是帮忙代办而已。”这番话让郭女士心里犯了嘀咕,难道真是自己多疑了?丈夫只是单纯爱吃这家面,或是好心帮衬这名下岗再就业的小妹? 可冷静下来细想,郭女士又觉得不对劲。8年11万余元,就算天天在面馆吃饭,平均每天也要花30多块钱,远超普通餐饮消费的合理范畴。而且丈夫有固定工作餐,多数时候还在家吃饭,根本不可能天天到店,甚至不少日子出差在外,转账却从未中断。 郭女士多次找郭某乙核对账目,要求对方提供丈夫的消费记录、储值凭证等证据,可郭某乙始终无法拿出,还一口咬定钱都用于王某的消费,死活不承认占用款项。 协商无果后,郭女士既心疼丈夫留下的辛苦钱,又承受着丧夫与情感双重打击,最终决定通过法律维权,一纸诉状将郭某乙告上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要求返还117362元。 庭审中,双方围绕款项性质激烈辩论。郭女士主张,涉案款项是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未经她同意擅自转账,本质是赠与行为,侵犯了她的财产所有权,应认定无效。 郭某乙则抗辩,双方只是店员与顾客关系,转账是代办消费款项,属于正常经济往来,自己未获利,无需返还,还以小额无备注转账为由,佐证是日常消费。 法院审理时明确要求郭某乙提供充值记录、消费小票等佐证,可她始终支支吾吾,拿不出任何实质性证据,只能反复强调款项已用于王某消费。法院经审理查明,涉案款项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非因日常需要,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大额财产。 王某持续8年转账,金额超11万元,远超正常店员顾客经济往来范畴,且转账具有单方性、无偿性,应认定为赠与。其未经配偶同意的处分行为构成无权处分,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与公序良俗,给郭女士造成财产与精神双重损失。最终,法院判决郭某乙返还郭女士117362元。 信源:红星新闻. 妻子发现亡夫生前给女店员转账11万,法院判决全额返还[EB/OL]. , 2026-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