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几个月,就把妈妈买的房子给卖了,把卖房的282.4万元给了男朋友,还签了《赠与协议》。
几个月后,分手了,母亲李女士向女儿男朋友要卖房子钱。
合肥李女士借钱给女儿买了两套房子,共403万。
2022年,李女士的女儿和曹先生恋爱了,就把房子给卖了,把钱全部都给了男友曹先生,两人还签了《赠与协议》,明确是“无偿赠与”。
不敢相信,认识几个月的男友,就可以把母亲借钱买的房子给卖了,还把钱给男友了。
结果几个月后,两人分手了,李女士的女儿想把钱要回来,结果男友不给,还说你这是自愿赠予的。
李女士知道后,就把曹先生给告上法庭了。
在法庭上,李女士拿出女儿借钱买房子的借款凭证,说明父母出资购房有欠条为证,形成债权。
最终法院判曹先生退还282.4万。
真是大快人心,这个案件中,李女士最终拿回了买房的钱。
但是令人深思的是李女士的女儿真的是自愿赠予吗?
恋爱相处需理性,不要为了爱情掏空了家底,伤了父母的心。在财产上更是理性对待,不要轻易把资产、金钱自愿赠予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