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判决是不是无解?
七旬老人开着车三无的老头乐行驶闯红灯,
然后不出所料的被正常行驶汽车撞了,
老头乐上两个老人身上多处骨折,
这老两口马上就开口索赔70多万元赔偿。
后经法院判定汽车车主仍然要承担33%的次要责任,
于是最终判汽车司机赔36万元。
这老头乐属于三无产品不能上路,
再加上闯红灯直接违反交规,
可最终汽车司机还要赔钱。
难道就因为违规一方受伤了,
就不根据实际的对错仍然要求正常行驶的司机赔钱,
如果这汽车司机家里本就不富裕,
摊到这样的无妄之灾是不是直接就破产了,
这要放在美国绝对就跌落到斩杀线以下去了啊。
我认为正常行驶的司机就应该无责,
根本不用去赔偿这笔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