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行政责任(社保/税务部门处罚)
- 责令限期补缴:必须补全欠缴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单位+个人部分,单位出单位部分) 。
- 加收滞纳金:自欠缴日起,每日万分之五(年化约18%),单位全额承担 。
- 罚款(逾期不改):
- 未办社保登记:对单位处应缴额1–3倍罚款;对责任人500–3000元 。
- 未足额缴费:处欠缴额1–3倍罚款 。
- 强制划拨:逾期不缴,可查账户、申请划拨、要求担保 。
二、对员工的民事责任(最常见)
- 员工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无需提前通知。
- 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1年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按1年算,不满6个月付0.5个月;上限为当地社平工资3倍、12年。
- 赔偿社保待遇损失:因未缴导致无法享受的医保报销、工伤待遇、生育津贴、失业金、养老金等,单位全额赔偿。
- 例:工伤无保险→单位全赔;生病无医保→单位报合规医疗费。
三、关键提醒(避坑)
- “自愿放弃社保”无效:法律强制,任何协议/承诺都不能免除单位责任。
- 补缴无时效:单位原因欠缴,随时可追缴(无2年时效限制)。
- 员工垫付可追偿:员工为办退休等垫付单位应缴部分,可起诉要回。
四、一句话总结
单位未交社保=必须补缴+付滞纳金+可能被罚款+员工可解约要补偿+赔偿全部待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