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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门婚事就不该同意!”陕西韩城,一18岁女子嫁给了27岁男子,谁知二人才同居7

“这门婚事就不该同意!”陕西韩城,一18岁女子嫁给了27岁男子,谁知二人才同居7个月,女子就流产两次,光流产就花了3万。男子也没有稳定工作,女方因此坚决想要离婚。双方因为彩礼问题闹上了法院,可法院的判决却让女子傻眼了。

事情要从2024年年初说起。

女孩刚满18岁,经人介绍认识了大她9岁的男子。

两人相处不过四个月,就在1月28日按老家风俗摆了酒席。

那场婚礼办得热闹,男方在婚前拿出88000元彩礼,还另外给了喜糖钱6600元,烟酒等花费共计1.76万元,加上一些物品,前后支出超过十万元。

酒席当天,女方家从彩礼里拿出部分置办婚戒6200元,被褥等用品约15000元,还安排了改口费和回门礼。

仪式结束后,女孩住进男方家中。

两人并没有领证。

按法律规定,女方未满法定婚龄,登记手续根本无法办理。

婚礼有了,法律关系却没有完成变更。

同居后的生活很快露出问题。

男子没有固定收入,平日零散打工,赚得不多。

家里的日常开销,多次由女孩向娘家求助。

时间一长,女方家里也有意见,夫妻之间的争执越来越频繁。

七个月里,女孩两次怀孕,又两次流产。

治疗和恢复花去三万元左右,身体和情绪都受到影响。

争吵在那段时间变得更加激烈,甚至牵扯到生育问题。

2024年8月,女孩搬离男方住所。

双方家人曾出面劝和,关系始终没有缓和。

到了12月,两人见面商谈分开事宜。

当时签下一份协议,约定由女方退还88000元彩礼。

女孩还写下欠条,约定归还时间。

到期后没有履行,男子起诉到法院。

庭审中,女孩表示那份协议是在压力之下签下,并非真实意愿。

她还提交票据和转账记录,说明彩礼大部分用于婚宴和共同生活。

男子则坚持按欠条主张全额返还。

法院审理时,先对款项性质逐项核对。

喜糖钱、烟酒款等被认定为消费支出,不属于彩礼范围。

扣除后,实际彩礼金额为7.98万元。

至于女方主张的部分回门费用和婚庆用品,由于证据不足,没有被全部采信。

协议和欠条上有双方签名,在缺乏胁迫证据的情况下,被认定有效。

同时,双方已共同生活七个月,彩礼目的并非完全落空。

结合流产情况和生活实际支出,法院没有支持全额返还。

最终判决女方返还45000元。

判决结果出来后,双方都显得沉默。

男方没有拿回全部支出,女方也要承担一笔不小的金额。

这段关系从认识到结束不足一年,却消耗了两个家庭的积蓄和精力。

没有登记的婚礼在村里算成家,在法律上却缺少保障。

感情尚浅就进入共同生活,经济能力不足又承担家庭责任,矛盾集中爆发。

彩礼能否返还有明确规则,共同生活的时间和实际支出都会被考虑。

至于青春、健康和情绪成本,往往难以用数字衡量。

事情走到诉讼这一步,谁都没有真正轻松。

婚姻涉及的不只是仪式和礼金,登记、责任和现实准备同样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