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提案!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建议:彻底废除劳务派遣制度
会场外的讨论先从一张合同开始。
不少人入职那天走完面试流程,以为自己进了用工单位,签字时才发现合同抬头换成了人力公司。
人还是那个人,工位还是那个工位,考勤和安排都听原单位,身份却被放在另一套体系里。
工资条上最直观,同一条生产线、同一个岗位,派遣岗位往往少一截,补贴、奖金、年终奖也容易缺位。
社保缴费标准偏低的情况也常被提到,短期不显眼,拖到买房落户、看病报销、退休核算时才看出差距。
麻烦往往出在责任边界。
现场管理在用工单位,劳动关系在派遣公司,出现争议时两边都能讲出一套理由,劳动者要跑流程、补材料、等回复,时间很容易被耗走。
还有一种更绕的做法叫逆向派遣。
有人原来直接与单位签合同,干了多年,单位要求把合同转到劳务公司名下,再把人派回原岗位继续干。
班表不变,岗位不变,合同主体一换,工龄就被切成几段。
有人做到接近十年时被要求换签,稳定预期被打断,想要争取更长期的劳动关系也更难开口。
周世虹在接受采访时把话说得很直白。
劳务派遣本来限定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范围,现在被一些单位长期化、常态化使用,已经背离制度本意。
他认为这种模式被用成了降成本的工具,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从中获利,劳动者收入与权益被挤压。
他的建议是废止劳务派遣,由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直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短期的用工波动可以通过劳务外包等方式解决,把任务按项目交付,把责任按合同写清。
这个提案之所以引发持续讨论,也和劳务派遣在国内的扩张路径有关。
改革开放早期,外企代表处受限制不能直接雇人,只能通过外事服务机构解决用工,派遣更像特殊时期的过渡办法。
九十年代国企改革与就业压力叠加,劳动力进城加速,用工市场需要缓冲带,派遣空间变大。
2008年相关法律把劳务派遣纳入制度框架,三性定位写得清楚,本意是补充而不是主力。
现实里,企业算账的方式更直接。
直接用工要承担五险一金、福利、解聘成本,派遣用工把合同和一部分责任外移,管理也省事。
当节省变成优势,临时补位就容易被扩成常规配置,核心岗位也可能出现派遣化。
有媒体曾报道过地方调查。
南京2013年一项涉及大规模派遣人群的调查显示,正式工与派遣工平均工资差距明显,叠加公积金、年终奖、企业年金后差距会进一步扩大。
差距不只体现在钱上。
合同不在用工单位名下,培训投入、岗位轮换、晋升通道都容易变得不透明,劳动者更难把经验变成可预期的职业路径。
企业也会付出隐性成本,人员流动快,技能梯队难形成,质量管理更依赖反复补位。
围绕是否能彻底废止,也有人提出现实阻力。
派遣涉及的人数与机构规模都不小,立刻清零会带来就业摩擦。
还有一种观察认为,派遣工更集中在政府机关与央国企等带体制特征的单位,正式工入口严格,派遣入口相对宽松,待遇对齐会遇到内部认同问题。
也有人更倾向先做岗位盘点。
把真正的长期岗位从派遣里拎出来转回直接用工,把确实存在季节性、替代性缺口的部分交给外包或项目制,再谈待遇与保障的统一,会更容易落地。
支持废止的人则强调,派遣从补充变成主体,本质上已经跑偏。
当一种制度被普遍用来压低待遇、规避责任,继续修补很容易出现新的钻空子方式,一刀切才有机会止住变形。
也有更细的区分思路。
专业性强、项目周期清晰的岗位,派遣可能还能作为临时补位。
大量低技能、重复性强的岗位,派遣更容易演化成利益链条,层层经手,劳动者到手更少。
讨论走到最后,焦点落在替代机制。
外包要有清晰的项目边界与验收标准,不能把长期岗位换个名字继续做成不确定的关系。
直接用工要配套更严格的社保缴纳与劳动合同监管,避免制度调整变成另一种形式的待遇压缩。
有人建议设定明确时间表,逐步压缩派遣市场,引导企业用更透明的方式解决短期用工。
这次提案把很多人的真实困扰摆上了台面。
合同归属、待遇差距、责任推诿、工龄切割,这些细节决定了劳动者只是获得了一个暂时的生计还是一份可靠的工作。
接下来怎么改,比口号更重要的是把岗位性质讲清,把责任链条落实到位,把临时需求安排好。
用工单位敢把人接回来,劳动者敢把未来交给用工单位,纠纷自然会少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