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涵涵的事,大家心里一直揪着。
这事儿根本不是简单的抚养权争输赢,
是血缘监护权和孩子切身利益,到底该谁优先。
生父是法定监护人,这是法律底线。
但法律从来不是只看血缘,
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才是最高原则。
涵涵从1岁到3岁,都是姥姥小姨陪着。
她喊小姨妈妈,姨夫爸爸,这份安全感,是血缘给不了的。
涵涵才被接走十几天,孩子就彻底变了样。
卫生跟不上,情绪也低落,眼里的光都没了。
生父常年不在家,没尽过一天抚养的责任,
现在凭血缘要孩子,这哪是爱,是不负责任。
监护权从来不是特权,是实打实的责任。
对3岁孩子来说,稳定的爱远胜过遥远的血缘。
别拿孩子当筹码,别让她为大人的选择买单。
希望能有个温柔的结局,在广大网友和妇联的帮助下,让涵涵早日回到熟悉的姨姨家,重新做回那个眼里有光的小公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