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岚豆包评价。
张晓岚及其公司(广州市张晓岚数字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被指“忽悠”,主要集中在课程营销、服务承诺、理论激进、合规风险四大方面,并非传统诈骗,但口碑两极、争议极大。
一、核心“忽悠”点(行业与学员普遍吐槽)
1. 课程与培训:夸大效果、高价低质
- 天价课费:动则几万到十几万的“奇胜营销”总裁班,号称学完就能卖爆、业绩翻倍。
- 内容空洞:多为段子、鸡汤、野路子案例,缺少可落地的系统方法;可复制性极差,只适合极少数行业。
- 洗脑式推销:现场逼单、造焦虑:“不学就被对手干掉”“这是最后优惠”,冲动付费后难退款。
- 学员反馈:“听着激动,回家不动”,90%企业用不上、没效果。
2. 营销服务:承诺高、交付弱
- 打包票、保结果:签约时承诺销量翻番、品牌爆红、引流百万,合同却不写量化指标。
- 模板化套方案:一套“奇胜模板”套所有行业,不做深度调研、不贴合企业实际。
- 售后甩锅:没效果就怪“你执行不行”“你资源不够”“你悟性差”,拒绝退款、拒不负责。
3. 理论激进:“合法骗术”踩法律红线
- 公开讲“营销就是合法骗术”“营销就是诈术”,鼓励:
- 夸大价值、包装故事、信息不对称、心理操控
- 打擦边球、模糊功效、避实就虚
- 法律风险:极易构成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 业内批评:“劣币驱逐良币”,教企业短视投机、透支信任,不做长期品牌。
4. 公司经营:小作坊、高杠杆
- 主体小、注册资本低:2024年从1000万减资到100万,抗风险弱、赔付能力低。
- 轻资产、高毛利:讲师+销售模式,几乎无研发、无团队、无沉淀。
- 多公司关联:多家同名关联公司,方便风险隔离、纠纷转移。
二、为什么不算“诈骗”,但算“忽悠”
- 不构成刑事诈骗:有实际授课、有方案交付,不是纯空壳圈钱。
- 属于商业夸大与违约:过度承诺、效果不符、合同陷阱、售后推诿。
- 典型“成功学+营销”割韭菜模式:赚认知差、赚信息差、赚焦虑钱。
三、一句话总结
张晓岚公司的“忽悠”本质:
用极端化话术制造焦虑,用天价课程/服务收割中小企业,承诺远超交付,理论游走法律灰色地带,结果普遍不达预期,属于典型的“营销界成功学割韭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