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大谱!”河南汝南,民营企业家受邀返乡投资,哪曾想,先后投资了上亿元后,反被警方2次刑拘,期间又被要求与县政府签订协议,约定以不到3000万元的价格将上亿元资产全部转给县政府。随后民营企业家被法院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免刑,民营企业家表示不服,历经16年被改判无罪。如今,已经73岁的民营企业家已经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同时认为县政府“以刑夺产”,希望能拿回自己的资产。
2026年3月的风吹在陈老板脸上,大概还是带着些许寒意的。
这位 73 岁的老人,在不久前向法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的申请材料。
他要的绝不只是一句迟到了16年的道歉,他真正要讨回的,是十六年前被一纸协议无情“卷走”的上亿身家。
故事的开头其实充满了回馈桑梓的温情。
2005年,汝南县的母亲河沦为臭水沟,县里千里迢迢赶到西安,请回了在外打拼的陈老板。
老家来人,情义千金,他二话没说,直接掏出八千五百多万真金白银垫资治河。双方白纸黑字约定,县里划拨610亩地作为工程对价。
工程做得格外出色,2008 年完工并完成审计,整体造价最终调至 1.01 亿元。
按理说这本该是妥妥的双赢局面,可谁又能想到,这块原本用来抵债的“香饽饽”,转眼之间就变成了一道催命符。工程刚交没多久,警车就直接停在了家门口。
2009年6月,陈老板陷入逃税疑云,最终被警方依法带走调查。期间他突发脑出血,被紧急送医抢救,好不容易从鬼门关捡回一条命,警方给他办了取保候审。
可这口气还没彻底喘匀,仅仅五个月后,也就是当年的11月12日,人又被抓了。
这次换了一个更加致命的罪名:非法转让土地。
那天,老陈刚做完开颅手术没多久,身体虚弱到了极点。
也就是在取保候审的同一天,一份冰冷的协议被强行推到了他面前。一边是高墙铁窗,一边是放弃上亿资产的“城下之盟”,这根本没法选。
最终,字还是签了。
那涉及上亿资金的拆迁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尚未售出的楼盘,皆被悉数划归县政府所有。
作为交换,县里仅仅承担1200万的工程欠款,再免除他本该收取的1695万收益。上亿元的真实资产,硬生生被砍成了这样。在法律人眼里,这恐怕就是最典型的“以刑夺产”。
到了2011年底,法院的判决下来了。
逃税罪确实不成立,但“非法转让土地罪”却扣得死死的。理由是他把拿到手的地拿去跟别人联营开发了。
判决结果却透着蹊跷:“定罪免刑”。老陈当时身体极差加上不懂法,误以为免刑就是没事了,吞下了这个哑巴亏。
沉冤一埋就是整整十年。
直至2021年,全国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这桩尘封已久的旧案才得以重见天日,被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查。
案卷里藏着一个极其荒诞的细节:当年县法院审委会讨论这案子时,竟然是院长最先开口,直接把县领导的处理意见定了调。
这在司法程序里是绝对的禁忌。最高法的规矩明摆着,职级高的必须后发言,就是为了防止长官意志绑架司法裁判。
程序的毒果,最终结出了荒唐的冤案。漫长的拉锯战又打了四年,直到2025年5月,两级法院终于一锤定音。
法院认定土地出让金早就抵付清了,联营完全合法。
陈老板,彻底无罪。
从意气风发的中年企业家,到满头白发的七旬老翁,为了洗清这几个字,他整整熬了十六个寒暑。检察院提起抗诉,也被中院毫不留情地驳回。
至此,法理上的清白终于落听。
但事情远没有结束。
罪名洗清了,被夺走的钱呢?当年趁着人刚做完开颅手术、面临牢狱之灾时逼着签下的转让协议,在《民法典》面前根本站不住脚。
趁人之危签下的合同,受威胁方完全有权请求法院撤销,更何况行政力量直接下场接管企业更是严重越权。
最讽刺的现实莫过于此:虽然资产早已被政府强行接管,但如今那些还在售卖的房子,房产证上印着的开发商,依然是陈老板的公司。
事实上的行政占有与名义上的产权归属,在这里撕裂成了荒诞的笑话。
这早已不再是老陈一个人的维权官司。
如今法槌已经为他人身自由落下,那这上亿的被夺资产究竟能不能物归原主?所有人的目光,都紧紧盯着这最后一场审判。
信源:民营企业家控诉县政府“以刑夺产” 受邀返乡投资,两次被刑拘2026-03-20 17:28·海报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