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买了台比亚迪,购买时4S店承诺以后提供免费吃饭、洗车和充电的服务,没成想,男子直接把4S店当成了食堂,一年365天要来260天,而且吃完还要打包,终于在一次停车问题发生后,4S店忍不下去了。
2026 年 3 月 18 日,合肥一家比亚迪门店的入口处,保安把一个经常出现的身影拦了下来。
"对不起,您已被列入黑名单,车辆不得入场。"
庞先生愣了一秒,随即跳脚。他没想到,自己精心维系了一年多的"副业",就这样被一句话掐断了。
故事要从2024年9月说起。庞先生在合肥比亚迪东和鸿瑞 4S 店购车,之后就用这辆车专职跑网约车。销售为了冲业绩,嘴上没把门,拍着胸脯承诺:以后来店,免费洗车、充电、吃午饭,随便来。
庞先生当场就在心里拨起了算盘。
每天一顿饭,加上充电,一年省个上万块。开个几年,车钱不就回来了?这哪是买车,这是买了张长期饭票。
刚开始他还收着点。偶尔来充充电,顺带吃顿工作餐,店里也没什么意见。
人一旦尝到了不劳而获的好处,心里的分寸感就慢慢变得模糊了。
到2025年,庞先生彻底放飞了。他把4S店当成了自家食堂,一年下来进店吃饭超过260次。这个数字是什么概念?很多员工全年上班也不过两百来天,而他一个外来车主,踩着饭点进店的次数,硬是比店里不少人打卡都多。
光吃还不够,他还自带饭盒。
每次吃完,把剩菜剩饭装进饭盒,带回家给老婆孩子"尝尝4S店的手艺"。店员们心里一肚子火,但想着他是客户,忍了。
真正让人崩溃的,是他对充电服务的"创造性使用"。
店里给新能源车主提供免费充电,庞先生大概觉得这个福利太单薄,就把家里的电动自行车塞进汽车后备箱,一并扛到店里充电。员工专属充电区,被他长期占据,好几个员工的通勤车轮番充不上电,怨声载道。
他顺手还拿走过店里的零食饮料。
店员提醒过他,一次,两次,十多次。他对此完全当作没听见,行为反而还越来越过分。
2025年全年,双方因为各种摩擦累计报警超过十次。
警察赶到现场进行调解,庞先生当时点头答应,可一转身还是该怎么样就怎么样。警察都快成了这家店的驻店调解员。
真正把事情彻底引爆的,是今年3月3日。
那天,庞先生直接把自己的车开进了新车交付区,而这里是专门放待售新车的地方,店里早就明确规定,不允许客户车辆停在这儿。理由很简单,一个磕碰就是几千块的漆面损失,责任没法算。
店员上前礼貌劝阻,让他把车挪走。
这一下彻底惹火了庞先生,他指着店员骂道 “狗拿耗子多管闲事”,随后两人便动起了手,只能再次拨打 110 报警。
这一次,4S店没有再忍。
3月18日,庞先生的名字正式进了黑名单。所有免费服务,全部终止。
庞先生咽不下这口气,找了汽车博主帮他发声,声称4S店违约,要走法律程序。4S店那边也没客气,经理说:愿意把他手里的四张保养券折现,大概1500块,再帮他联系别的门店,但这里,伺候不了。
调解员介入后,局面一度有缓和的可能。
折现补偿,换店服务,双方各退一步——这个方案其实不算差。
但庞先生提出了一个让调解员当场沉默的附加条件:"钱我拿,但以后每周我还要来吃三次饭。"
协议,没签成。
这件事在网上炸开锅后,舆论场撕成了两派。
一派说庞先生白嫖到了极致,把商家好意当成终身饭票,本质是占便宜占出了理直气壮。另一派说4S店当初承诺时就该立规矩,模糊承诺埋下了所有后续的雷。
两种说法都有道理,但都没说到根上。
从法律层面看,庞先生的行为早已越界。《民法典》132条写得明白: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
商家提供增值服务,本质是一种赠与性质的体验附加,覆盖范围是正常使用,不是无底线供养。
庞先生把汽车充电扩展到电动自行车,把个人饮食扩展到全家打包,把偶尔停车扩展到长期占据禁区——每一步都在主动突破合理边界。
更深一层是人性的算计在哪里失控的。
庞先生从一开始就把这件事当成了一道数学题,而不是一段关系。他精确地算出了"不花白不花"的成本收益,却完全忽略了这套逻辑跑起来之后,对方的感受和资源都在被消耗。
商家的免费服务,是用来暖人心的,不是让人来压榨成本的。
可当一个人开始用"最大化利用"的眼光看待每一个善意时,他得到的可能越来越多,但最终失去的,是比几顿饭贵得多的东西。
庞先生现在站在4S店门口,那块黑名单告示板就在眼前。
他算赢了吗?260顿饭,十几次报警,最后换来一个全网皆知的名字,和一扇再也不会为他打开的门。
人情是可以用的,但用到底朝天,就变成了另一种东西。
信源:男子一年在4S店吃饭超260次还打包,电鸡也带进店里充电!4S店无奈将其拉黑
2026-03-19 10:08 来源:南方网·粤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