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居然只判了不到三年?
福建宁德这事儿,看得人心里直发毛。
母亲带未成年女儿去处理纠纷,本以为到了最讲规矩的地方。
结果穿制服的李某找个由头,把当妈的支开了。
门一反锁,拿“拘留”吓唬小女孩,直接下手猥亵。
这是办公重地啊!
我觉得最可悲的是,DNA铁证摆在那,人也当场认了。
一审结果出来:“两年九个月”。
这施暴者马上就能拍拍屁股重新做人?
人家女孩可是被毁得彻彻底底,自残、离家出走。
到现在家属连个正式道歉都没拿到。
这下咱们可算是看明白了。
仗着权力拿捏普通人,毁了人家一生,代价也就这么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