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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间双协议、全程隔离买卖双方,净赚 26 万元差价,是典型的违规 “吃差价”

+ 居间双协议、全程隔离买卖双方,净赚 26 万元差价,是典型的违规 “吃差价” 套路。
一、事件核心经过(2026 年 2–3 月)
1. 对卖家:PUA 压价 + 托底锁房
俞女士闵行鹤北二街坊近 80㎡房,最初挂牌 200 万。
中介以 “无电梯、难出手、成交价低” 反复施压,将价格压至150 万。
2 月,胡某自掏 10 万定金,谎称是买家支付,与俞女士签托底协议(乙方为 “芳蕴” 中介,胡某称与好年华是一家)。
托底协议约定:俞女士到手 149 万(扣 1 万佣金),溢价全归中介。
2. 对买家:虚抬报价 + 全程隔离
买家余先生看中房,中介谎称卖家底价 176 万、房东出国,拒绝双方见面。
3 月 2 日,余先生签居间协议(居间方:好年华),约定成交价176 万;卖家栏写胡某代,非产权人签字。
中介要求余先生尾款中 26 万单独转给中介,而非卖家。
3. 过户露馅:阴阳合同 + 差价实锤
3 月 6 日过户,俞女士与余先生首次见面,核对后发现:
俞女士:到手 149 万(网签价 150 万)。
余先生:实际付 176 万。
中介:净赚 26 万差价。
网签价 150 万、实际成交价 176 万,构成阴阳合同。
二、中介 “分饰两角” 的关键套路
主体分身:对卖家签 “芳蕴” 托底协议,对买家签 “好年华” 居间协议,制造 “两家中介” 假象,规避监管。
角色伪装:胡某既是 “芳蕴” 乙方、又是 “好年华” 居间负责人,还以 “胡某代” 名义代签卖家合同,一人分饰三角。
信息封锁:全程阻止买卖双方见面,用虚假理由(房东出国)切断直接沟通。
协议陷阱:用托底协议将 “吃差价” 包装成 “服务报酬”,用补充协议锁定 26 万单独转账。
三、法律与合规定性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明确禁止:隐瞒真实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出赚差价。
该操作属违规吃差价,涉嫌合同欺诈、阴阳合同逃税,买卖双方可主张撤销合同、返还差价、赔偿损失。
四、买卖双方避坑要点
坚决要求买卖双方当面签约、网签价与成交价一致。
拒绝托底协议、溢价归中介、单独转款给中介等条款。
签约前核验中介资质、授权委托书、产权人身份证。
发现异常,立即向住建部门、市场监管局投诉,并报警 / 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