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女子在玉器店试戴手镯,拿取时手镯不慎滑落,出现明显裂纹,女子赔偿32.85万元。
市民刘女士和赵先生在乌鲁木齐市某玉器店内选购玉器。
女子看中了一只标价不菲的玉镯。
店员在刘女士拿取手镯时明确提醒:“不能拿托架,要拿镯子。”
但意外还是发生了——手镯从托架上滑落,磕碰在柜台玻璃上,瞬间出现明显裂纹。
陪同刘女士前来的赵先生将名下车辆质押给店主,并书面承诺为刘女士可能承担的债务提供一般保证后玉器店才让二人离开。
后双方通过微信沟通,刘女士承认手镯是其不慎掉落,并认可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愿意进行赔偿。
但因双方对损失数额争议较大,遂共同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玉镯损失价值进行评估。
评估报告显示,以事发当日为基准,该手镯的损失价值为36.5万元。
因双方就赔偿价格协商未果,店铺经营者将刘女士和赵先生起诉至法院。
最终法院判决该女子赔偿32.85万元,几乎是原价的九成!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在贵重物品面前,一时的疏忽可能付出沉重的代价。
尤其是像玉器这类易碎品,一个“手滑”,损失的可能就是一套房的首付啊!
小案件,大警示。
贵重物品,非买勿动!如果确需试戴,也要听从专业人员指导,切莫大意失“玉镯”,让自己的钱包“滑一跤”。
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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