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这事,真是活久见。
丈夫带人一脚踹开出租屋的门,进去一巴掌就扇在妻子脸上。屋里还有另一个男人,衣衫不整。
空气瞬间凝固。
几分钟后,这个女人,当着所有人的面,从三楼阳台跳了下去。
她没死,鉴定十级伤残。
醒来第一件事,不是反思,不是离婚,而是把丈夫告上法庭,张口就要赔偿39万。
理由?说丈夫那一巴掌,和破门而入的举动,逼得她只能跳楼。
丈夫手里的传票,跟废纸一样又轻又沉。他想不通,自己明明是受害者,怎么就成了被告?
他之前就觉得不对劲,妻子总是说加班,电话却打不通。他没声张,悄悄跟了几天,最后直接堵到了门口。
窗户玻璃“哗啦”一声碎在地上,他带去的朋友都愣了,谁也没想到他真敢砸。
屋里的场景,比他想的一万倍还刺眼。
那一巴掌扇过去,声音脆得吓人,屋里瞬间安静了,跟着去的朋友都下意识把头别了过去。
女人捂着脸,没哭也没闹,眼神空洞地扫了一圈。趁着所有人都在发愣,她猛地推开身边的人,光着脚就往阳台冲。
就在丈夫刚要开口骂第二句时,女人已经翻过了三楼阳台的栏杆,像一片断了线的风筝,没有任何犹豫,直接掉了下去。
楼下一声闷响,一切都结束了,又好像一切才刚刚开始。
她先是报警,告丈夫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住宅。警察一看,没立案。
她不服,转头一纸诉状,把丈夫和当时在场的朋友全告了,说他们是“共犯”,要求连带赔偿自己受伤的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一共39万多。
法庭上,她坐着轮椅,显得特别脆弱。
但法院最后看得清清楚楚:一个成年人,没人拿刀逼着你,自己选择从三楼跳下去,这个后果,主要责任就得自己扛。
至于丈夫,带人破门、动手打人,确实过火,侵犯了别人的人格尊严,激化了矛盾,属于次要责任。
最终,法院驳回了她绝大部分请求,只判丈夫承担极小部分的赔偿。
她以为跳下去能换来同情和赔偿,没想到法律只认一件事:成年人的账,必须自己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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