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的外观专利根本不会成为部分友商抄袭的障碍。这些专利至今有效,但友商该抄的一点没少抄,它还敲锣打鼓地抄,既抄了设计又蹭了流量,让一款模仿销冠车型的速成车不断被拿来同销冠车型放在一起讨论,一直是它的营销目的。
所以炒作这么一个热搜,在我看来并不是为了给抄袭扫清本就不存在的障碍,而是一场非常典型的印象流黑公关操盘案例。
所谓印象流黑公关,是在商业竞争中,攻击方在事实层面无法找到目标品牌、产品实质性瑕疵时,惯用的非正当舆论博弈手段。其核心逻辑是放弃事实依据,通过刻意制造认知偏差、模糊核心事实边界,引导公众形成片面且负面的刻板印象,最终实现干扰品牌口碑、扰乱市场舆论的目的。
具体到这次舆情,其操作套路完全契合该类黑公关的标准范式:
首先是跨界标签绑定,选取具备低端、小众标签的主体,与头部品牌强行关联,利用公众对两类主体的固有认知差,刻意拉低目标品牌的市场定位与品牌调性,跳过产品、技术、专利本身的专业研判,直接构建负面联想。
你小米汽车的设计不是很时尚很年轻化吗?那我就用老头乐这种不时尚不年轻的标签去弱化你年轻时尚的产品印象;你小米汽车不一直强调在用料和设计上注重安全吗?那我就用老头乐这种最不安全的标签给大家塑造一种小米汽车不安全的刻板印象;你小米汽车的设计团队来自BBA、保时捷等豪华品牌的行业顶级设计师,一直在说设计一款有辨识度又符合空气动力学的车型有多难,那我就用老头乐这种毫无设计门槛且跟山寨强挂钩的产品来消解小米汽车在设计上的专业性,让人形成小米汽车很山寨的印象。
其次是核心事实模糊化,刻意混淆事件的法律本质与核心诉求,通过水军规模化引导舆论,将原本的专业争议,扭曲为大众更易传播的负面话术,规避专业层面的事实辩驳,用情绪化、标签化的内容替代理性讨论,降低公众的事实甄别意愿。
老头乐起诉小米汽车这个词条本身就不是事实,一方只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宣告小米SU7/YU7车型的三项核心外观专利无效,并不存在“起诉”一说。而在这个词条下面,可以看到大量诸如“小米抄袭老头乐被起诉”“小山寨起诉大山寨”“一家老头乐起诉另一家老头乐”“小米连老头乐都抄”“都是抄袭保时捷的,小米专利是怎么申请下来的”这类明显混淆事实、充满恶意又有很强组织性的评论。
最后是舆论扩散放大,借助话题热度与碎片化传播特性,让片面信息快速覆盖公众视野。很多路人频繁刷到上述这种评论,自然会对小米品牌留下很差的印象。而绝大多数行业外的路人没有动力去甄别信息的真伪,他们对大多数品牌也都只有一个模糊的印象,这个模糊的印象如果是负面的就很难快速消除,黑公关也就达成了阶段性的舆论攻击效果。这类黑公关手段的核心要害,在于绕开事实与专业逻辑,主打认知操控,本质是破坏公平市场竞争秩序的非合规手段。
PS:以上基于公开信息分析,一家之言,未指向任何主体。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