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写死了,宣战权在国会,总统只有指挥权,没有开战权。
1973年的《战争权力法》规定得明明白白,总统没拿到国会授权,私自用兵,最多只能打60天,再加30天撤军期。
超过这个时间,国会不批授权,他再打就是违法,国会能直接停了军费,甚至弹劾他。
现在国会里什么情况?
民主党三次提议案,要限制他对伊朗的战争权,虽然没通过,但共和党也不是全听他的。
真要打长期战争,要批几万亿美元的军费,要死人,哪个议员愿意担这个责?
美国老百姓对中东战争已经有PTSD了。
阿富汗、伊拉克两场战争,打了20年,花了几万亿美元,死了几千美军,最后灰溜溜撤军,啥也没捞着。
现在国内对这种长期战争的支持度,低到离谱。
特朗普要真敢把战争拖过60天,不用伊朗动手,他自己国内的票先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