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份判决书看得我心里发堵:32岁产妇生孩子遇上羊水栓塞成了植物人,躺了8年花了上百万,涉事医院两次加起来一共就赔了67万。
别觉得生孩子现在就是去医院走个过场。金华的童女士当年进产房待产时,谁能想到那竟是她清醒的最后一天。突发被称为“产科死神”的羊水栓塞,最后命是保住了,子宫切除了,人也陷入了无尽的昏迷。
司法鉴定说,医院在抢救时对病情认识不足,没第一时间用抗过敏药,有过错,但只承担15%的“轻微责任”。这15%的代价是什么?是前期判赔的36万,加上这几年家属带着她辗转多家医院,又硬生生砸进去117万医药费后,法院最近刚刚补判的31万后续赔偿。
从医学概率和法律条文上看,这15%的划分或许严丝合缝,挑不出毛病。但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我看到的是一种深深的无力感。几十万的赔偿款,在重症监护室和长达8年的植物人全天候护理面前,连个水花都砸不出来。那个刚出生就没吃过一口母乳的孩子,和面对无底洞医药费的家属,到底是怎么熬过这几千个日夜的?
医学认定上的“轻微责任”,落到普通家庭头上,就是一座化不开的冰山。这事真挺让人后怕的,普通人面对这种极低概率但毁灭性的意外,到底能靠什么来兜底?难道只能拼谁命硬吗?不知道大家怎么看这个15%的责任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