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男子从药店买了一盒“伟哥”,吃完却发现没有任何反应,他觉得药是假的,为了报 复药店老板,之后,他一口气买了50盒,然后以假药为由索赔71400元!法院判了!
湖北荆州,王强攥着那盒蓝色药片,在卧室里来回踱步。半小时前吃的药,此刻毫无反应,他把药盒扔在床头柜上,心里窜起一股火——这可是花了一百多块买的“伟哥”,难道是假的?
他想起药店老板李姐当时的样子,戴着老花镜,从柜台底下翻出这盒药,还特意叮嘱:“按说明书吃,别过量。”现在看来,全是骗人的!王强越想越气,觉得自己不仅花了冤枉钱,还受了愚弄。
“不能就这么算了。”他眼睛一亮,脑子里冒出个念头。
第二天一早,王强直奔药店。李姐正在给顾客拿感冒药,见他来了,笑着问:“药效果咋样?”
“啥效果?一点用没有!”王强拍着柜台,“你这是假药!赶紧给我退钱!”
李姐愣住了:“不可能啊,我这药都是正规渠道进的,有发票有批号。”她从抽屉里翻出进货单,“你看,这都是从大药房调的货。”
“我不管!吃了没效果就是假药!”王强梗着脖子,“要么赔钱,要么我去举报你卖假药!”
李姐看着他红通通的眼睛,心里有点发怵,赶紧退了他一百多块钱:“算了算了,可能是个人体质问题,钱退给你,别闹了。”
王强拿着钱走出药店,心里却更得意了。他觉得李姐好欺负,一个念头在心里疯长:既然她怕举报,不如趁机捞一笔。
接下来的一个月,王强成了药店的“常客”。今天说“上次的药没退干净”,明天说“吃了药头晕”,每次来都能闹着要到几十块“赔偿”。直到有天,他看着柜台里一排排的“伟哥”,突然有了更大胆的计划。
“给我来五十盒!”王强把一沓现金拍在柜台上,吓得李姐手里的算盘都掉了。
“你买这么多干啥?”李姐疑惑地看着他。
“我送人不行吗?”王强瞪了她一眼,“赶紧拿,耽误了我的事你负责?”
李姐犹豫了一下,还是给他拿了五十盒。她心里犯嘀咕,但想着是熟客,又付了钱,就没多问。
拿到药的当天下午,王强就带着药冲进了药店,身后还跟着个自称“律师”的朋友。
“李老板,你这药是假药!”王强把五十盒药堆在柜台上,“我朋友鉴定过了,成分不对!现在我们要求赔偿,一盒赔1428块,五十盒总共71400元,少一分都不行!不然就报警抓你!”
李姐吓得脸都白了:“不可能!我这药是真的!”
“真的?那我上次吃了为啥没效果?”王强拍着桌子,“你要是不赔,咱们法院见!到时候你这店都得关门!”
周围的顾客围过来看热闹,有人劝李姐赔钱了事,有人说王强是讹人。李姐急得直掉眼泪,她这小店开了十年,从没卖过假药,哪经得起这么闹?
僵持了半天,李姐咬着牙说:“我没钱,最多赔你一万。”
“一万?打发要饭的呢?”王强的“律师”朋友掏出手机,“我们已经录好证据了,你不卖假药?等着坐牢吧!”
李姐实在没办法,只好报了警。警察来了之后,把双方都带回了派出所,还把那五十盒药送去化验。
结果出来那天,王强正在家里等着“赔偿款”,警察突然找上了门。
“经鉴定,那些药都是真的,有正规批号。”警察拿出鉴定报告,“你说吃了没效果,医生说可能是你服用方法不对,或者心理因素影响。”
王强的脸瞬间白了:“不可能……那为啥没效果……”
“有没有效果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明知药是真的,还故意买五十盒索赔,这已经涉嫌敲诈勒索了。”警察的语气严肃起来,“李女士已经起诉你了。”
法院开庭那天,王强站在被告席上,看着原告席上的李姐,她的眼睛红红的,像是没睡好。法官当庭宣读了证据:药店的进货单、药监局的鉴定报告、王强和“律师”朋友的聊天记录……
“被告人王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法官敲了敲法槌,“鉴于未遂,且认罪态度较好,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听到判决,王强瘫坐在椅子上,眼泪掉了下来。他本来只是想“报复”一下,没想到闹到了坐牢的地步。
走出法院,李姐看着他,叹了口气:“小伙子,挣钱得走正道,哪能靠讹人?我这店小,经不起你这么折腾,以后别再干这种事了。”
王强低着头,没说话。阳光照在身上,却暖不了他冰凉的心。他想起自己买第一盒药时的愤怒,想起买五十盒药时的得意,只觉得像场荒唐的梦。
后来,有人问李姐为啥不原谅王强,她只是摇摇头:“不是我不原谅,是这规矩不能破。今天我让了他,明天就会有更多人来讹我,做生意得讲良心,做人也得有底线。”
药店的生意慢慢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只是柜台上的“伟哥”被挪到了最里面,李姐说:“免得再惹麻烦。”
而王强,缓刑期间在社区做义工,每次路过那家药店,都绕着走。他终于明白,一时的贪心和愤怒,可能要付出一辈子的代价。这世上的便宜,从来都不好占;这世上的规矩,谁也不能随便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