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交通肇事案,将某些人对同类的残忍展现得淋漓尽致
2024年4月29日晚,陕西安康白河县女教师薛某荣回家途中,先后遭遇两辆汽车碰撞、碾压,被第二辆车拖行5.9公里。拖行薛某荣的车辆在当地一小学门前减速带处,因无法正常通过才停下。一人下车处理掉车底“障碍物”,副驾驶也下车,看了“障碍物”一眼后,二人转身上车。接着,后排另一人下车直接离开。随后,车辆加速驶离。女教授薛某荣惨死。
撞倒薛某荣后逃逸的第一辆车,驾驶员为刘某。
碾压、拖拽薛某荣的第二辆车,驾驶员为肖某,系醉酒驾驶。肖某驾驶的车上共有五人,均为陕西交控集团白泉分公司白河管理所领导。其中薛某旭是车辆所有人,时任陕西交控集团白泉分公司白河路产养护管理中心主任。发生事故后,薛某旭指使肇事人逃逸,参与销毁有关证据,并给他人做思想工作,让其替肖某“顶包”。
第一辆车撞人后逃逸。第二辆车碾压、拖拽被害人,直到车辆无法正常行驶,乘车人才下车司机清理“障碍物”——被害人,然后,一车人离开。事后,第二辆车的司机和车主等人竟然还销毁证据、掩盖事实、否定罪行!
两辆车的司机和乘客,没有一个人为挽救被害人的生命说一句话,没有一个人对被害人的生命表现出起码的同情,没有一个人对法律表现出起码的尊重,没有一个人表现出人应该具备的担当精神。他们合谋,一起虐杀了一条无辜的人命。
人类对于自己同类的冷酷残忍,让人不寒而栗。
案件至今仍在审理当中。但愿合谋杀人者得到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