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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还真有人跟我们说:我们要懂事点,下跪道歉,不然列强会生气! 他们是活在2

竟然还真有人跟我们说:我们要懂事点,下跪道歉,不然列强会生气!

他们是活在2026吗?

我就纳了闷了放一马?放谁一马?放这个制毒近4吨、毁了无数家庭的毒贩一马吗?放那些试图干涉咱们司法主权的国家一马吗?

起因很简单前段时间有条消息刷屏,62岁的法籍毒贩陈森在广州被依法执行死刑了,这人被囚禁了20年最终还是没能逃过法律的制裁。

消息一出法国方面立马跳出来表态,说什么“震惊”“遗憾”,还拿所谓的“人道主义”当借口,试图干预咱们的司法。

对此中国驻法使馆的回应干脆又有力:打击毒品犯罪是各国共同责任。

本来这就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司法案件,在中国的土地上不管你是哪国人,犯了法就得按中国的规矩来天经地义。

可偏偏底下有一群人脑回路清奇到让人费解,他们评论说确实没必要这么较真,虽然按中国法律该处决,但考虑到国际关系还是放一马为好。

首先咱们得搞明白这个陈森到底是个什么货色,不是什么小打小闹的毒贩而是个实打实的跨国毒枭。

他出生在广州后来加入了法国国籍(外号 “肥佬”“张胖子”),1999 至 2003 年在广东、河南等地设立16个地下窝点制造冰毒近4吨,远超法律规定50克即可判死刑的标准,毒品流入社会危害极大。

而且他反侦察意识强借跨国身份远程指挥、妄图逃避制裁,最终在2005年广东警方侦破特大海洛因走私案时被锁定抓获人赃俱获。

2007年陈森因为跨国走私氯胺酮被判处无期徒刑,本以为他能在监狱里好好反省结果服刑期间,警方又查出他之前制造、运输近4吨冰毒的重大漏罪属于罪上加罪。

2010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重审数罪并罚,判处他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从一审死刑到最高人民法院最终核准,整整过去了16年。

这16年里咱们的司法机关没有因为他是法国国籍就有任何特殊对待,也没有因为他罪大恶极就忽视他的合法权利,全程严格依法办事保障他的辩护权、领事探视权每一个环节都公开公正,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可即便如此法国方面还是不死心,多年来多次出面求情、施压,以“反对一切形式的死刑”为由要求咱们对陈森宽大处理,甚至无端指责咱们的司法程序“侵犯当事人权利”。

更讽刺的是法国自己国内深陷毒品泛滥的泥潭,2025年上半年法国当局缴获的可卡因就达37.5吨较2024年同期激增45%,创下历史新高;

毒品相关的暴力犯罪更是居高不下,可他们自己管不好,反而来对咱们打击毒品犯罪指手画脚,这不是双重标准是什么?

回到那些劝我们“放一马”的评论,我真的想问问这些人你们到底站在谁的立场上?国际关系固然重要,但绝不能以牺牲法律底线、牺牲国民利益为代价。

如果今天因为陈森是法国人我们就网开一面,那明天其他国家的毒贩都会觉得只要拿着外国护照,就能在中国为所欲为,到时候咱们的土地上岂不是要变成毒品的温床?

那些被毒品毁掉的家庭,那些为了打击毒品犯罪牺牲的缉毒警察,他们的公道又在哪里?

其实不管是在中国还是在其他国家,打击毒品犯罪从来都不会看国籍。

第一个是咱们国内的加拿大籍毒贩谢伦伯格,2014年他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伙同他人走私冰毒222.035千克被中国警方抓获。

一开始他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他不服上诉,后来检察机关补充了新的犯罪事实,法院重新审理后,认定他是主犯依法判处死刑。

期间加拿大方面也多次出面求情,但咱们的司法机关始终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没有丝毫妥协。

再看国外的例子新加坡对毒品犯罪的打击比咱们还要严厉,根据新加坡的法律任何走私超过15克海洛因的人,都会被判处死刑。

前段时间新加坡最高法院驳回了马来西亚籍毒贩达马林加姆的最终上诉,维持了死刑判决。

这个毒贩2009年试图将42.72克海洛因走私进新加坡,被警方抓了现行,后来他屡次上诉还编造理由试图逃避惩罚;

甚至有国际人权组织和马来西亚总理出面斡旋,但新加坡法院始终坚持法律底线,最终还是依法执行了死刑。

大家看不管是中国还是新加坡,在毒品犯罪面前都没有所谓的“国籍特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不是一句空话。

打击毒品犯罪是咱们的底线更是全世界的共识,任何试图挑战这个底线、干涉咱们司法主权的行为,我们都坚决反对绝不妥协。

最后我想说中国驻法使馆的回应,看似简单却字字千钧:打击毒品犯罪是各国共同责任,中国是法治国家,对不同国籍被告人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