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我女朋友就是不行!”
山西吕梁一家烧烤店里,一个醉汉见邻桌女子长得好看,趁其不备,伸手在大腿间摸了一把。
女子的丈夫就坐在旁边,全程看在眼里。
他二话没说,起身冲上去,扇了醉汉一巴掌。
力道不小,醉汉当场懵了。
经鉴定,醉汉受的是轻微伤。
事情闹到了派出所。
处理结果一出,全网炸了——
女子丈夫:行政拘留7日,罚款200元。
而那个猥亵的醉汉:批评教育,没了。
更离谱的还在后面。
醉汉不依不饶,一纸诉状把女子丈夫告上法院,索赔6900元。
结果法院判了:女子丈夫承担30%的责任,赔偿醉汉一部分钱。理由是:防卫过当。
我看到这个结果,满脑子都是问号。
性骚扰在先,丈夫保护妻子在后。
在那种情况下,有几个男人能忍住不还手?
换作是你,看着自己的爱人在公共场合被人猥亵,你能做到冷静报警、全程不反抗吗?
有人说,丈夫还手属于防卫过当。
我不这么认为。
为了保护妻子不受侵害,那一巴掌就是为了制止不法行为。
要是不及时制止,谁也不知道那个醉汉还会做出什么更过分的事。
更何况,就算不是亲人,只是有正义感的路人,看到有人在公共场合被猥亵,估计也会出手相救。
这本来是该弘扬的正能量,怎么到了这里,反而成了防卫过当?
一个男人如果连自己的家人都保护不了,那还有谁去保家卫国?
连挺身而出保护亲人都要被惩罚,那以后谁还敢见义勇为?
错的根源,在猥亵他人的醉汉。
要是没有他的不法行为,就不会有后续的一切。
烧烤店有监控,完整记录下了全过程,也有不少食客目睹了事情的经过。
大家都觉得女子丈夫做得没错。
之前也有类似案例:一位母亲为了保护被性侵的女儿,反击中造成施暴者伤亡,最后被法院判无罪。
那才是符合大家心中公平正义的判决。
你觉得,丈夫还手算防卫过当吗?
法院的判决合理吗?
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