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牙塔内的“蛀虫”:任羽中案折射高校师德与选人用人之痛
据新华社2026年3月25日报道,北京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任羽中涉嫌受贿一案,已由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向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其利用担任北京大学党委政策研究室主任、人事部部长、副校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虽然具体金额尚未披露,但这一法律定性足以震碎公众的认知。作为曾经的“高考状元”、北大首位“80后”副校长,任羽中的落马不仅是个人仕途的终结,更是对高校“为人师表”底线的无情践踏。
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大学领导本应是学术道德的守望者、青年学子的引路人。然而,任羽中却将神圣的教育职权异化为敛财的工具。通报显示,他“靠校吃校”,在教育培训、升学就业、职工录用等方面大搞权钱交易。这种将公权力私有化、商品化的行为,说明他的思想观念早已发生严重偏差。他违背了党的宗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了捞取个人好处的资本,这种极度自私的价值观,让他彻底丧失了作为一名教师、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资格。试问,一个满脑子想着如何捞取好处、如何搞利益输送的“贪官校长”,如何能挺直腰杆教育学生要诚实守信?这样的“老师”,教不出有脊梁的学生,只能培养出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任羽中案更暴露出我们在高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上的深层隐忧。回顾其履历,从1998年进入北大,到2024年升任副校长,他在北大体系内摸爬滚打26年,一路顺风顺水。他曾任人事部部长、党委宣传部部长等核心要职,长期掌握着学校的人事大权和宣传喉舌。按理说,北大副校长的选拔应当是优中选优,不仅要看学术能力,更要看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然而,这样一个在多个关键岗位长期任职的干部,为何在思想变质、行为越轨的过程中没有被及时发现和制止?
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在高校这样一个相对封闭的熟人社会里,干部的口碑往往是最真实的镜子。任羽中长期把持要害部门,若真如通报所言“不收敛、不收手”,其在单位内部的行事风格、群众基础恐怕早有端倪。然而,他依然能够屡屡获得提拔,直至跻身校级领导行列。这不禁让人深思:我们的干部考察机制是否存在“重才轻德”的倾向?是否存在“带病提拔”的漏洞?是否因为他是“状元”出身、学术光环耀眼,就忽略了对他私德的审视?
任羽中的落马是一记警钟。高校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腐败的避风港。我们必须反思,如何打破高校内部“近亲繁殖”的利益固化藩篱,如何让选人用人的眼光更加毒辣,如何真正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落到实处。只有清除这些象牙塔内的“蛀虫”,重塑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大学才能回归立德树人的本真,真正成为社会道德的高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