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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八十多岁的姚老太拿出一辈子攒下的90万全款买房,房子因为当时的原因登记在亲

上海,八十多岁的姚老太拿出一辈子攒下的90万全款买房,房子因为当时的原因登记在亲姐姐名下,姐妹俩还专门签了书面协议,写明房子钱是姚老太出的,实际归姚老太所有,只是挂名给姐姐,留着两个人一起住、一起养老,谁也没想到,8年后姐姐悄悄把房子过户给了自己儿子,等姐姐去世,外甥直接上门赶人,姚老太这才知道自己住了多年的家,早就被人动了手脚。


姚老太当年做这个决定,真不是一时冲动,她一辈子没结婚,也没有儿女,年纪大了,想着和姐姐互相照应,日子能稳一点。房子买下来以后,姐姐身体不好,平时做饭、洗衣、收拾屋子,都是姚老太在忙,十年里端茶倒水、跑前跑后,基本都落在她一个人身上。她一直觉得协议写得清清楚楚,姐姐又是亲姐姐,这事不会出岔子,心里一点防备都没有。


姐姐去世后,事情一下子炸开了。王某拿着房产证找上门,开口就让姚老太搬走,话说得很硬,说房子是母亲留给他的,跟姚老太没关系。姚老太当场就懵了,追着问才知道,姐姐早在两年前就把房子过到了王某名下。这叫什么事!自己掏空积蓄买的房,自己照顾了十年的姐姐,最后住在屋里的人反倒成了“外人”,换谁听了不窝火,不心寒,不发抖!

站在姚老太这边看,这口气太难咽了。人老了,图的就是一个安稳,一个信任,她把钱拿出来了,把心也交出去了,结果最信的人先瞒着她办了过户,姐姐走了,外甥立刻翻脸,门一敲,证一拿,话一甩,像是要把她几十年的辛苦一下子抹干净。八十多岁的人,被逼得去亲戚家借住,这种委屈,不是几句话能轻轻带过的。

王某那边也有自己的说法,他在法庭上咬定房子是母亲赠与给他的,房产证写的是自己名字,手续也办完了,自己当然有权主张房子归自己。他还说姚老太当年的出资,算是给母亲的钱,不等于房子就是姚老太的。从表面看,他抓着登记和过户手续说话,也不是完全没有理由,只是这套说法碰上当年的协议、转账记录和邻居证言,分量就没那么足了。

事情传开后,外面的议论也很明显。有人说,亲姐妹之间把钱房混在一起,本来就容易出事,亲情归亲情,账目归账目,白纸黑字一定要守住。还有人说,外甥明知房子是老人出钱买来养老的,还在老人无依无靠的时候上门逼搬走,这样做太冷了,吃相太难看。有人盯着房产证上的名字说事,还有人盯着老人十年的付出和90万养老钱说理,这已经不只是一个家庭矛盾,也是很多人最担心的养老和财产安全问题。

法院最后认定借名买房协议有效,姚老太才是房子的实际权利人,王某不属于善意取得,判他赔偿90万元。

这事也提醒了很多人,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很重要,出资凭证和书面约定更重要。亲人之间遇到房子和钱,真的不能只靠一句“都是一家人”。如果是你,遇到这种事,你站姚老太还是站外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