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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0日起,香港新法规定 :在公共场所(街上、商场、地铁等)携带电子

2026年4月30日起,香港新法规定 :在公共场所(街上、商场、地铁等)携带电子烟、加热烟、烟弹、烟油 即属违法。
不管抽不抽、拆没拆封都算违法。罚款3000港元(少量),严重可监禁 。
年满18岁人士,入境香港可免税携带19支(不到1包)。或 1支雪茄(≤25g),或 25克烟丝。超量未申报:罚款 5000港元。 在香港街上携带(≤19支)不违法,但只能在指定吸烟区抽。
电子烟、加热烟(携带即违法)
2026年4月30日起,香港新法规定 :在公共场所(街上、商场、地铁等)携带电子烟、加热烟、烟弹、烟油 即属违法。
不管抽不抽、拆没拆封都算违法。罚款3000港元(少量),严重可监禁 。
一言以蔽之,普通香烟:带≤19支合法,超量违法 。
电子烟/加热烟:身上带就犯法。